巴哈姆特站規及罰則:詳全文
第壹章:總則一、本板板規適用於怪物彈珠哈啦板全域。包含發文標題、發文內容、回覆、留言、簽名檔、暱稱、實況大廳,哈哈姆特不EY,特定區域則以專區特別板規為主。
二、本板使用者有閱覽本板資料、發文討論遊戲內容的權利,亦有遵守板規的義務。
不得因不瞭解板規、自刪文章,事後修改為理由而規避處分。
三、本板全域發文若有違規事實,若未被追究達發生三個月後得以免除責任。
若訂定新板規,則不追究以往同類違規責任。
四、本板全違規累積次數自c121455157上任後重新計算,不因原已有累犯、再犯而加重罰則。
五、對本板板務有任何建議或申訴得使用私信或板務建議串,禁止發表於其他場所。
六、正板主有權依照狀況修改板規。
第貳章:全板發表規範一、本板設立以下哈啦板文章規範,賦予本板使用者與管理員權限與規定。
【文章置頂權】
1.板務擁有置頂文章的絕對判斷權,解除亦然。
2.本板使用者得以以私信正板主推薦置頂文章,若被拒絕不得有異議。
【文章移動權】
1.板務有權依照文章屬性移動至更適合的子板,被移動者不得有異議。
【集中串設置權】
1.板務有依照情況將常見月經文、集中串逐漸收編自行開串於無獎勵子板。或指定任一板友已開設的文章為集中串,將類似討論全鎖定的權限。
【文章檢舉權】
1.本板使用者得以於全板對違反站規、刪文原則的文章使用檢舉系統、私信檢舉逕行檢舉,板務需受理檢舉。
2.特殊案例板務將利用檢舉系統的回信功能回覆處理進度,反之則不需回信。
3.本板使用者若濫用檢舉系統,則直接水桶,並算入水桶罰則次數。
【文章刪除權】
1.板務得以違反刪文原則之事件刪除文章。
2.板務得以依照違規事項嚴重程度處以「倒扣刪文」與「不倒扣刪文」。
3.被刪文者若有疑問,請以私信聯絡執行板務進行協調,協調受理後得以復原,但依照巴哈姆特設計留言無法復原。
若執行者為副板主,溝通未果後得以與正板主再協調。
【刪文原則】
不倒扣刪除01.發文時未選擇正確的子板。(
詳細辦法)
02.內容未符合子板規定。(
詳細辦法)
03.未使用屬性框、屬性框易造成混淆的文章。
04.沒有解答的問題。
05.發文內容少於20字。(
詳細辦法)
06.發文內容未以中文書面語、英文、日文,數字為主。(
詳細辦法)
07.發文內容未有基礎排版。
08..發文內容語意不清者。
09.發表內容空洞者。(
詳細辦法)
10.發文內容為轉載時,未附上消息來源。
11.發文內容與集中串重疊時,仍單獨發表。(
詳細辦法)
12.以回覆發表純感謝文。
13.以回覆發表純稱讚文。
14.此板規已被刪除。(
公告)
15.發表與遊戲無關或討論方向不符的文章。(
詳細辦法)
16.公布他人隱私資料或違反個資法者。
17.內容含有不明連結或病毒連結之文章。或誘使他人點擊非巴哈姆特相關網站使自身得利或達到替他人宣傳效果的文章。
18.交換帳號的文章。
19.明顯誤導之文章。
20.標題語意不清的文章。
21.板務判定違規文章。
倒扣刪除01.內容違反站規。
02.於板務建議串以外的地方發表板務建議。
03.嘲諷特定族群的內容。
04.發文內容涉及限制級內容。
05.發文內容涉及遊戲修改等遊戲規章不認可內容。(
詳細辦法)
06.發文內容涉及現金交易、商業廣告,價格詢問內容。
07.於板面涉及人身攻擊。
08.於板面發表易引發筆戰內容。(
詳細辦法)
09.於非指定板面展示自身抽獎成果。(
詳細辦法)
10.主動索取帳號、序號,物品的文章。
11.同一篇文章自身推文總次數達3次的文章。(
詳細辦法)
12.於板面發表鬧板文章,於板面以回覆或留言支持、回覆鬧板文章。
13.主動索討G/BP,或使用G/BP投票者。
14.發佈、回覆、留言內容涉有「台、日版本差異之爭議」相關文章。
15.散播不實遊戲消息之文章。
16.偽裝成站務、板務人員之文章。
17.板務判定違規文章。
18.同一人連續違反「不倒扣刪除」條例,累犯之文章。
二、本板設立以下哈啦板文章處理辦法,若達標準板務得以鎖定。
1.被推起來的古文。(
詳細說明)
2.此板規已被刪除。(
公告)
3.後續討論偏離原PO討論的文章。
4.已有正確解答的文章。
5.經發文作者要求鎖定的文章。
6.未於時限內更新完善或較晚發表的情報文。
7.板務主觀認定需鎖定的文章。
三、本板設立哈哈姆特不EY相關規範,若違反板務得以處份。(
詳細辦法)
四、本板設立實況大廳相關規範,若違反板務得以處分。(
詳細辦法)
五、本板設立精華區相關規範,若達精華標準得以收錄精華文章。(
詳細辦法)
第參章:全板水桶規範一、水桶定義說明
水桶發生時於全板無法回覆文章、無法回覆留言,無法給予GP。
確實違反水桶定義者,將以7天/30天/60天/90天按違反次數懲處,90天後再犯則繼續90天,以此類推。
遇特殊案例時版務有權調整水桶天數。
水桶詳細判定可至
水桶紀錄區觀看。
二、水桶使用時機
1.違反站規達1次者。
2.多次違反【不倒扣刪除】條件情節嚴重者。
3.違反【倒扣刪除】條件達1次者。
4.特殊情況板務警告後仍屢勸不聽者。
5.板務警告後仍屢勸不聽者。
6.板務主觀判定達標準者。
三、水桶申訴辦法
請以私信聯絡執行板務進行協調。協調受理後得以減少水桶日數或撤銷水桶,若撤銷水桶則該次水桶紀錄亦會完全消失,同時也不會列入增加罰則天數的累積。
若執行者為副板主,溝通未果後得以與正板主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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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板規由本板現任板主群共同維護
最後編輯者: c121455157 最後編輯日期: 2023-04-07 22: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