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板簡介與屬性框使用說明
哈啦區子板分類
【01】綜合討論:發表或瀏覽無特定主題的文章
【02】板務公告:板務公告與相關作業使用
【03】集中討論:放置集中串性質文章,回覆量大、易發生灌水情形之文章也會放至於此
【03】官方訊息:官方(遊戲橘子)發表之情報、公告等等
【04】職業疑問:發表各職業相關疑問討論區
【05】職業攻略:發表各職業攻略心得之文章
【06】任務探討:所有任務發表、詢問、討論
【07】特色系統:相關特色系統任何問題與討論
【08】數據測試:掉寶、衝裝、傷害等數據相關測試情報
【09】電腦網路:任何電腦軟硬體、配備、網路等等電腦相關討論
【10】影音分享:新楓之谷相關影片、音樂分享
【11】圖漫圖繪:圖片、漫畫、繪畫等
【12】海外討論:台版以外各國版本之情報、問題、討論
【13】創作審核:所有創作文章須先於此進行審核,通過後將移文至文創樂園
*鎖板中,試行創作文章可直接發文至文創樂園不需審核
【14】文創樂園:創作於創作審核通過後,將會移至此板供繼續寫作
【15】群組招募:本子板提供遊戲相關公會、LINE、Discord..等群組發表收人用文章,請勿發表徵公會、LINE、Discord..等群組之文章
【16】自由市場:開放遊戲內正常管道之交易文,標題需遵守置頂規定格式,且遵守置頂相關條例
【17】小心掉落:置放首篇刪除、或無效文章之資源回收用子板
※取消實況專區子板,實況文請利用巴哈姆特「實況大廳」進行實況
屬性框分類說明
系統預設有八種屬性框
【問題】:所有問題類型之文章
【情報】:所有具有消息來源之文章
【心得】:所有自身體驗後之心得文章
【討論】:較具有討論性質之文章
【攻略】:所有詳述系統、任務等遊戲內容之文章
【密技】:與攻略類似
【閒聊】:所有閒聊性質之文章
【其他】:上述無說明之文章
以及無屬性框
【空白】表示系統不預設屬性框,請自行於標題內補上
板規正文
壹、妨礙閱讀相關條例(鎖定/刪文處分)
【1-1】本板主要使用繁體中文字體;若用語習慣不同,請以台澎金馬地區可瞭解為準。
如果是海外情報、影片,請提供來源與繁體中文翻譯或說明。(註14)
【1-2】影響文章閱讀之詞與表達方式。
如注音、注音文、火星文、簡體字等等,或是擁有過多的未翻譯內容。 ※留言部分不在此限※
【1-3】過度自推文章,一天最多限於1次。自推文章需自刪,有詳細內容者不視為自推。(註1)
【1-4】考古。(註2)
【1-5】標題意義不明、文章內容與標題矛盾、文不對題。
【1-6】屬性框、子板錯誤。(註3)
【1-7】國罵等情緒化,或是指定/非指定特定人士之不雅、不適當之詞語。(註4)
【1-8】文章或留言中卡位。
貳、文章內容相關條例(鎖定/刪文處分)
【2-1】規範首篇發文及文章回覆字數。
〈2-1-1〉首篇發文內容字數基準10字繁體中文字,或須利用圖片與文字完整表達問題或討論內容。
〈2-1-2〉回覆基準20字繁體中文字;若圖片可完整表達則不限制(不完整仍需補充說明)。
〈2-1-3〉集中討論 子板文章不設定回覆字數限制,但回覆內容須與該串主題相關。
官方公告一律不限制,但須附上原官網網址。
非遊戲內容、討論主題之圖片,不為上述規範保障。
惡意利用板規漏洞賺取巴幣經驗者,加重處分。
【2-2】灌水文。(註5)
【2-3】釣魚文。
【2-4】政治文。
【2-5】惡意批評。(註6)
【2-6】私人恩怨。
【2-7】伸手文、乞討文。
【2-8】徵友、徵角、徵人文。(註7)
【2-9】誤導、謠言性質之文章。
【2-10】詢問玩家無法解答之問題。(註16)
【2-11】純感謝、讚美之內容,請以留言系統取代。
【2-12】板上已有相同文章。(註8)
【2-13】未善用爬文、搜尋系統,或是於相關情報文中,明顯未閱讀內文而回文發問者。
【2-14】官方已有公告,未查閱公告或未於公告相關討論串內詢問。
【2-15】文章內容匱乏、無實質討論意義者,經板務組主觀判定處分。
【2-16】與本板主題討論無關之議題。
【2-17】公開一般BUG操作、方法之文章,徵求方法亦同。 ※相關公告※ 【2-18】任何將文章重心內容外連至勇者小屋、公會社團以及巴哈以外的網站藉此增加人氣。 ※相關公告※ 【2-19】已有集中討論而另外發文。集中討論以官方公告、或是首篇任意人士開設為準。
【2-20】短期內連續回文。(註13)
【2-21】已解答或是主題討論完畢,後續無討論意義之文章,予以鎖定處理。
【2-22】後續不理性筆戰、偏離原討論主題之文章。
【2-23】禁止抄襲、盜用著作行為,經查證後板務有權逕行刪除。
※鎖定、不倒扣刪文、倒扣刪文過去被劃分為三種等級之處分方式,然而實際上效用只有一種
※故未來將合併此三種處分方式,以不到扣刪文為主,其餘由板務組視違規程度調整
参、重大違規暨水桶處分條例
系統規定之最高天數如下
初犯:30天
再犯:60天
累犯:90天
板規規定最低水桶天數如下
初犯:3天
再犯:15天
累犯:30天
最終水桶天數依板務視違規情節進行判定。
再犯與累犯之計算係「兩年內全部被水桶紀錄」,而非「該項違規之水桶紀錄」
如若第一次鬧板水桶,第二次為引戰,系統係判定為再犯
【3-2】鬧板、回覆鬧板文。
【3-3】洗板、留言洗板。(註9)
【3-5】廣告、商業廣告。
【3-6】於板上意圖或從事現金交易、點數交易,或是討論現金交易平台。 (註10) ※相關公告※ 【3-7】濫用或惡意使用檢舉系統。(註11)
【3-8】惡意推古文。
【3-9】文章重心為惡意公佈他人遊戲暱稱、個人隱私資料等等。 ※相關公告※ 【3-10】未經同意抄襲、盜用他人著作;本項僅限原作者檢舉時使用。
【3-11】討論侵權私人伺服器。
【3-12】發表、討論、推廣非正常遊戲方式,如利用BUG獲取利益、修改檔案、外掛、非官方程式等。 ※相關公告※ 【3-13】違反多項板規、屢次違規未改善者。(註12)
【3-14】任何違反站規之文章。
【3-15】於本板串流之實況中,發表盜版、私服、限制級、與本板主題無關等內容。
【3-16】廣場聊天室內容依站規、板規参(重大違規暨水桶處分條例)處理;政治性內容斟酌處理(刪除or水桶1天)。
肆、其餘條例
【4-1】重大違規者,自刪不能免責。
【4-2】違反站規者,除單板水桶,亦會申請全站禁貼。
【4-3】學術問卷文章,請先向站方進行申請後向板主申請發表。(註15)
【4-4】新增之板規條例不溯既往。
伍、板務執行/申訴相關規定
【5-1】板務之執行遵從站規第五章第15條。
├第五章 處分輕重之衡量
│└第15條 處分時將依下列狀況做為輕重之判斷:
│ 一、動機。
│ 二、目的。
│ 三、手段。
│ 四、危害的程度。
│ 五、違規紀錄。
【5-2】違規文章會依照【5-1】而有不同處理方式
(1)提醒修正
(2)鎖定處分:輕微違規、古文等可申請解鎖後修文
(3)不倒扣刪文處分
(4)倒扣刪文處分
(5)水桶處分:未列入水桶處分之條例均不得進行水桶處分
【5-3】板規依據各板自治原則制定,不得牴觸站規。
【5-4】任何板務、板規建議,請至置頂板務建議區發表或是私信至各板務信箱。
【5-5】如有緊急情況,板務有權力做立即更改,或發布臨時板規並置頂公告。
【5-6】爭議性之文章,將由板務組討論後做裁決。
【5-7】對於副板判決不滿,請先與處分之板務協調。未與執行處分之板務溝通而直接詢問板主將不受理。
【5-8】對於判決不滿而無理性討論、任意謾罵者,板務組有權力不進行回應。
陸、補註說明:
註1:自推文章以24小時計算,過度自推鎖定處分,經鎖定後三日不得發表相同討論串。
過度自推達四篇以上即違反站規第28條。
有詳細內容詢問、整理則視為一完整文章,不屬於自推範疇。
註2:主要違規文章為:
(1)已過時之官方訊息、活動、板務公告等文章。
(2)超過14天無任何回應,且不具有討論意義之文章,如閒聊文、純分享文等等。
(3)已實裝之海外討論列為古文範圍,請依台版實際內容討論。
(4)非現行版本之文章。
下列內容均不在此限:
(1)台版未實裝之海外討論文章。
(2)圖漫、影音、小說等創作文章。
(3)活動未結束之文章。
(4)長期討論串。
(5)與現版本內容相符之攻略、數據、精華等類型文章。
(6)首篇已進行更新編輯。
註3:雙屬性框違規修改成「意思衝突、意義不明之雙屬性框,如:【問題】【心得】,屬於違規格式」。
子板部分請參考子板分類說明。
註4:語助詞、諧音均不在此限。
板務組擁有不雅詞語之判定權限,此項規定僅刪除不得水桶。
註5:過度疊字、補字均不列入計算,視為灌水。
註6:無任何正當理由、非理性角度思考,即判定為惡意。
理性泛指人類在審慎思考後,以推理方式,推導出合理的結論。
註7:如需申請公會者,請至《群組招募》子板依伺服器進行申請,請勿獨立發文徵公會。
註8:此條例與未爬文同時採用,以是否具有相同討論性質做為評斷標準。
註9:留言洗板依照站方規定處理,多人留言接龍不視為洗板;過多造成妨礙閱讀板務有權力進行刪除。
註10:《自由市場》子板僅開放利用楓幣與實體等價交換之文章,其餘文章規範請參閱 ※相關公告※。 請勿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現金交易平台,或是詢問相關問題。
註11:檢舉違規請以板規為基礎(可直接填寫違反條例代碼,例:3-6),勿以私人非客觀角度,或是惡意進行檢舉。
站方規定之違規追溯期為三個月,超過時限之文章請勿進行檢舉。
註12:屢次違規通常以三次為標準,水桶後重置違規次數累積。
註13:10分鐘內連續(2次以上)回覆無討論目的、已解答等文章。
註14:板友翻譯不等同官方正式翻譯,實際名稱於台版正服實裝後,以官方正式翻譯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