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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駁斥極端雪菜黨之責任決定論,法諺云:有責任必有義務

樓主 Milanor waseda0622
本文引自大陸白色相簿2討論區
並已得到原創者同意發布,特此周知。

歡迎討論,知乎白學區那套「責任決定論」能不能別忽悠了?(知乎:對應我們這邊的奇摩知識家)

連什麼是責任,冬馬春希雪菜責任,和權責分布事實都搞不清楚。
知乎有不少好地方,但不包括白學區某些責任論洗腦的某群人。畢竟我是知乎過來的,一些言論邏輯的缺陷再清楚不過了。

知乎是個什麼地方?那裡的白學區(有關白色相簿2討論)什麼論調我早就清楚了!
選擇雪菜,必須用責任愧疚綁架你,
拿「世界」:實際上是一群女友的家人,和幾個朋友的幸福,來綁架你,
去讓你捨棄自己選擇愛情的權利,被逼著選擇貌似對社會負責,實際上根本沒有義務的選擇!

實際上,知乎大部分雪菜黨的論調,就是忽視或侵害春希的選擇權,
戀愛自由,婚姻自由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

請注意,這是法律上的權利,也是普世價值。
法律是道德底線,在一個只討論春希要盡責任,而去忽略權利義務的群體,這些知乎的雪菜黨,是真的不了解這一點嗎?
不是!他們這些菜黨只是忽視這一點。
因為彼等只是把春希當成滿足雪菜利益的工具人
任何一個社會契約,都必須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如此主觀強加的義務,請問春希憑什麼要去承受?

以下,針對及極端雪菜派論點致命缺陷駁斥:

一.春希選擇冬馬真的對雪菜不負責嗎?

首先,男女雙方的情侶乃至「訂婚」是不是法律關係! (重點)
真正有強制力的是法律關係,而不是道德關係,所謂道德關係不具有你情我願,約定俗成。
所以,春希對選擇雪菜沒有任何強制義務的責任,無論春希是否選擇雪菜都符合春希的法律權力,無人可以指責。
筆者補充,情侶關係就像是雙方締結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契約自然就不成立。

其次,春希真的沒有對雪菜承受道德責任嗎?
所謂道德上負責,就是雙方的付出相等,對待相等,努力相等,所以才義務相等,
那麼這種情況一方才必須對另外一方負責。
因為就算是道德也是權力和責任相等。
如果長期一方對另外一方進行大部分的索取和單方面對方承擔義務,這個社會契約就本身就不道德,試問對方何來道德責任?

這之前先糾正幾點一般認知錯誤,【並不是雪菜陪伴了春希5年
而是春希在IC提出分手,雪菜不肯,春希認為自己配不上雪菜,一直遠離雪菜,並且轉系。
雪菜綁著春希不放3年。也就是【雪菜綁住春希3年不放,春希被迫陪雪菜3年
這是春希為雪菜的付出!
筆者補充,在IC尾聲,春希對雪菜提出分手之際,雙方意思表示就已經不一致,所謂男女朋友關係於該時間點已經消滅,要到CC雪菜線後,春希雪菜重新締約,男女朋友關係才開始重新起算。

再從遊戲歷史來看,春希到底為雪菜付出多少?
1.高二春希幫助雪菜解決選美事件,保住了雪菜選美和工作。
2.高三春希幫雪菜調解選美,拉雪菜進入輕音樂社團,解除了雪菜的「孤獨」的明星形態。 (春希不缺朋友)
3.IC雪菜攻擊春希和冬馬毫無錯誤的在家練習,要求春希不得隱瞞自己,不然就是“排擠”,春希對雪菜許諾並接受雪菜標準。
4.學園祭告白,雪菜不遵守自己定下的「不得隱瞞」原則,雙重標準,選擇了在隱瞞第二音樂室事實春希之上向春希告白。
5.雪菜明知春希的善良和不會拒絕的老好人責任心,仍舊奪走了春希對愛情的選擇權。(IC機場捷運上雪菜自白)
6.用三人行折磨春希和和紗兩人,讓春希和和紗備受痛苦滿足自己。逼走冬馬。春希選擇避開冬馬,想要單獨和雪菜搞二人世界,被雪菜拒絕,讓春希請和紗一起玩她的三人行
7.春希在無法忍受和紗離開情況下,兩人真情流露,其後,春希認定自己對不起雪菜,立刻和雪菜分手,雪菜不肯接受。
8.IC後,春希選擇遠離雪菜,雪菜自己也不甘心忍受沒有春希的孤獨寂寞,選擇綁住不會傷害自己的春希
9.CC篇中,春希寫了冬馬的專欄之後,變得溫柔,並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心血,甚至為此承諾一起忘記和紗,想和雪菜想要邁出下一步,卻被雪菜一腳踹下床,導致春希崩潰
10.春希崩潰完後,再一次付出努力和決心,追求雪菜,最後助攻之下成功。
然後是兩年互相陪伴的日子。

縱觀遊戲從IC,到CC雪菜線,最後到CODA的歷史,多數付出和努力還有改變,都是春希為了雪菜,請問雪菜有為和春希付出過什麼?有為春希改變什麼?

任性,自私,需要春希無止境的付出來滿足自己,需要春希無止境的索取滿足自己,雪菜體會過春希的痛苦嗎?反而利用春希的找鍋背高道德的人格弱點,選擇原諒他來佔據他的心理地位,讓春希承受更大的傷害。

請問大家,這是對喜歡對象的態度嗎?
從白2歷史看來,只有雪菜對春希建立不平等社會契約,春希承擔絕大部分義務,而雪菜坐享其成。
享受大部分利益,本身就是不道德契約關係。
所以,CODA和紗線中,春希離開雪菜,既不違反道德,也不違反法律,春希他理所當然的,為自己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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