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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版規】《艾尼愛斯大廳》(最後修訂---2011/09/06)

樓主 故事冒險者Jimmy JimmySayuri
GP3 BP-
@文章類型備註欄@
最後修訂──2025/01/12
  本板文章類型眾多,且相關板規複雜,為使版友容易閱讀板規,特將與文章類型相關之板規內容集中至新一篇回應來註解。

·    配合板規更新,主(本)串板規於2025/01/12解除置頂,簡化板規上線。
·       為避免板規簡化造成疑慮或遭有心板友抓漏洞,本文章類型備註欄仍作為解說功能持續存在。
·        涉及板規的部分,請回到新板規閱讀。
·    
·      


文章類型一:回鍋文、巧合文
  回鍋文、巧合文大多屬於博君一笑性質,討論的意義不大,但總會有人是第一次看到,覺得有討論意義或有趣想分享,故這裡雖無法禁止其發表,但會於發現後鎖定。以下舉例:
  回鍋文,意指容易在本板上見到的『討論議題』、『作品缺點』或『轉貼圖文』的討論,諸如「魯夫為何能打中艾涅爾」這類議題、「畫面太亂了能否簡潔點」這類作品常見缺點討論、「網路上有販賣惡魔果實!」此類轉貼。
  巧合文,意指二次元動漫中或三次元現實中的某人事物,因為與本作品內的某人事物設定或狀況相似而被做聯想。部分的這類文章也經常回鍋(例如三檔與傑利鼠)。

文章類型二:A.灌水文、B.注音文
A:下面列出屬於灌水文的文章範疇,違規者該文章不倒扣刪除:
1、嚴重錯誤回答板友問題。
2、投票性文章。
3、無貢獻的討GP文。
4、文章主題(回應)明顯無意義或與本板(串)內容無關。
5、文章內容過短(少於三行15字或明顯湊字數)。
6、發文僅附圖或回文僅引用、無包含自己見解。
7、純感謝文(請善用推文留言系統或GP功能)。
另外,討論串本身若【已流於嚴重灌水】或【文章的討論已偏題、無實質意義】,將直接鎖定。

:下面列出屬於注音文的範疇與相關判例,違規者該文章不倒扣刪除。
1、標題注音文──整串刪除。
2、內文注音文──該篇刪除。
3、為了標明讀音的注音文不在規範內。
4、與注音相似的中文字,只要文法上與注音文相通,皆比照注音文辦理。
  例如彳(ㄔˋ) 厂(ㄏㄢˇ)等與注音文類似的字。
  僅有兩項例外:丫可用在丫環、丫頭;一和ㄧ因為選字時容易搞混,可不當作注音文。
5、日、英文等他國語言不得用注音文標示。
6、注音表情符號禁止,如ㄒ口ㄒ、ㄖ_ㄖ、ㄇ~ㄇ
  聲符則允許使用,如ˇˇ ˊˋ ˋˊ
7、注音狀聲詞禁止,如ㄎㄎ、ㄏㄏ、ㄆㄆ等等…
8、常見違規舉例:
ㄉ:的、大;ㄟ:欸(ㄟˋ);ㄛ:喔;ㄒ:嘻(ㄒㄧ);ㄌ:了(ㄌㄜ˙)
   

文章類型三:創作文章若涉及捏他內容的對應方案
若以創作類子版發表創作,但涉及捏他內容時:
在不違反本版其他規定之前提下──
(1)文章類創作-不受捏他相關條例限制。但希望創作人自主在正文之前聲明本創作有捏。
(2)圖片類創作-可以最新連載內容作為創作(繪圖)素材,
       又創作有劇情者、其內容不得與『最新連載內容』過於相似。
以下示範例編輯之時,是相關原作劇情還被視為捏他範圍之時所編輯。
錯誤示範:
  大熊本尊出現(原作)→草帽團陸續因大熊的能力遭拍飛(節錄原作)→魯夫痛哭(原作)→(創作─以『魯夫打敗複製熊』一幕表達『魯夫發怒,痛毆大熊』的劇情)。
  雖結果不同,但此創作從原作而來之部分佔大部分,『且與原作內容相似度極高』,涉捏。(就算未涉捏,也會因為圖源而有張貼盜版之嫌。)
但若台詞有修改,則視為下面正確示範(2)之舉例判定。
正確示範(1)
  大熊本尊出現(原作)→(創作─大熊說『我只是來旅行的』,旋即用能力自拍離開)→將漫畫中魯海團傻住的表情集中做結尾。
  此創作僅從原作作為展開,其他部分為改圖,『並未涉及原作內容』,無捏它或盜版嫌疑。
正確示範(2)
  將原作的多張或單張圖片作為素材,但台詞經過修改,使該圖之表達雖與原作相同(某角色突然登場),卻失去原作表達之意味(某角色登場的原因與原作不同)。

文章類型四:比較文

首先,下述說明還請板友注意:
比較文早在前代板務時期(鱷魚板主時代,約本作阿拉巴斯坦中後期)曾宣布禁止,原本是當時類似文章形態過度氾濫、並希望避免板友發生爭執而設,因為哪個角色比較強、哪顆果實比較強,除非漫畫已有明白的說明,否則很容易演變成各說各話,畢竟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歷任板務雖尊重每個板友都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但在板友討論往往抓不清分寸造成筆戰屢見不鮮的情況下,全面禁止比較也是板務群不樂見的下下策。
唯因為本板修改過筆戰定義與罰則,讓筆戰的判例明朗化。板務群經思考後,決定藉由相關板規的輔助將比較文部分開放討論,並修改比較文板規,讓板友有更大的空間進行討論。

本作品所有角色之間的強弱比較,請注意下述事項:
1. 不同作品間同性質角色間的比較,仍然禁止,違者不倒扣刪文。
(如火影忍者中、擁有沙之力量的我愛羅與擁有沙礫果實能力的克洛克達爾。不同作品的比較不可能出現結果)。

2. 板友須遵守【文章類型五】的模式發文討論。換言之,板友發表的文章主題、或討論的內容涉及角色、果實的強弱比較時,必須作出適當的推論或分析(即使詢問角色、果實間的強弱亦同),例如:從原作中拿出能夠於作品當前進度支持您的推斷的橋段,或者加上符合故事設定的假設條件,而不是直接單純的認為在你心目中某某角色就是最強,或者一定會贏。如果板友發文未提出適當、合理的分析、推論,仍然禁止,違者不倒扣刪文。

3. 希望板友在討論時能互相尊重,避免讓文章走向惡性筆戰;倘若有板友開始激烈爭吵、甚至惡言相向,且經板務警告仍未改善時,板務會視情況介入執法,並依板規備註一【關於筆戰】之內容嚴格執行處分。

4. 以下討論板務將直接鎖定:
*故事中已對決,且明顯分出勝負的角色。
*作者已於故事中明說出勝負關係的角色。
*實力差太多,就算加上諸多假設也無法變強的角色。
*以現實世界的理論作為假設、推論理由,經板務判斷後續討論已偏離主題或無意義。
*不同時間軸的角色強弱比較,經板務判斷討論並沒有實質意義。

5.
本規定在下面情況發生時將公告廢止,即恢復禁止比較文之狀態。
*違規之比較文氾濫,造成板上陷入混亂,經開會後認為需再度禁止比較文時。
 請板友珍惜本次的開放,不要逼得我們再次禁止比較文,到時我們會變成鐵石心腸。全面禁止強弱比較文過於嚴苛、死板,我們也不樂見。
*本板有新板務群上任,且該板務群仍決議禁止比較文時。
 未來的板務群是有可能改變我們作出的決議的。屆時請尊重新任板務群。

文章類型五:芭樂文、推論文與誤導文
(含說明、舉例與誤導文判例)
1、何謂芭樂文?
  芭樂文,意指無中生有、僅在網路流傳,完全無可性度或未經原作證實之情報或文章。
  未附上情報來源的情報文章也將視為芭樂處理。芭樂文本板會直接刪除,沒有任何通融。
2、何謂『推論文』?
  本作某些較早期的劇情可能隱藏不少的謎團,即所謂的『伏筆』。
  隨著劇情進展,較新的劇情很有可能讓舊劇情的『伏筆』有解開的機會。
  藉由後續劇情的交互推斷而進行的舊劇情伏筆解迷,即為一種『推論文』。
  (當然,藉由現在的劇情『伏筆』進行的未來劇情推論,也是『推論文』。)
3、何謂誤導文?
  誤導文,意指版友發表對本作較舊劇情內含之謎團展開推測的『推論文』時,其『主觀推測』:
  ★僅列出『結果』,且該結果與截至現今劇情為止眾人已知的觀念或定論不符者。
  ★不顧結果與眾人已知的觀念不符,堅持己見無誤者。
  為保障版友『主觀推測』之權益,基本上僅有符合誤導文判例的推論文才會刪除,
  另只要不違反相關板規,針對未來劇情進行的推測皆不會被視為誤導文(因為沒有定論)。
  推論文與誤導文之詳細定義與範例、判例,詳下面說明。

4、為什麼『推論文』會變成『誤導文』?
  確實,早期的劇情伏筆因為後期劇情增加了新線索,
  該伏筆確實有『解開』或『成立』的可能,但原作目前並未證實這個推測為真。
  雖然推測屬於版友主觀,但如果該推測與目前劇情已知的現狀不符
  (即未經原作劇情或作者直接證實),即為誤導文。

舉例?
催生此註解與相關規範之籌畫之範例(從新劇情線索推論舊劇情伏筆):
『魯夫第一次施展霸氣的地方在哪裡?』
(編寫時連載至655話)

依據劇情來走,魯夫第一次施展霸氣的場所為『飛魚騎士基地』,
狀況是『魯夫用拳頭擋下摩托巴洛之後以眼神威嚇』。
但當時草帽團並不了解霸氣,直到後來霸氣在人類拍賣會由雷利所使用,
才確定『魯夫當時有使用霸氣(無意間)』。
目前版友大多是採用這個觀念。

之後直到第一部故事結束之前,雷利才更詳細解釋說『霸氣能夠帶給自然系能力者傷害』。
而從這一點回過頭推論『魯夫與克洛克達爾的葬祭殿之戰的最後一擊』,
魯夫以橡膠暴風雨擊潰克洛克達爾的〔沙漠寶刀〕,之後將其本人重擊、穿出至阿爾巴那地面。
單就此一推論看,魯夫確實有可能在當時無意間發動霸氣去打倒克洛克達爾,
但這部份無法完全證實,且與目前獲大多數版友肯定之觀念不符。

故除非『原作有特別說明魯夫打倒克洛克達爾時有施展霸氣』,否則這部份屬誤導。

主要判例?
以下說明,
以『魯夫第一次施展霸氣的場所為阿拉巴斯坦的葬祭殿』為結果A,
『魯夫第一次施展霸氣的場所為飛魚騎士基地』為現有概念B。

1.如果發文者沒有經過任何推測就直接說出結果A,此例屬誤導,刪文。
 (不合於現有概念B)
2.發文者雖沒有經過任何推測就直接說出結果A,但有註明『僅為個人想法』之類似字樣者,
 此例屬推測,不刪文。(未反駁現有概念B)
3.
如果發文者經過如本註解舉例之說明之後,才說出結果A,此例屬推測,不刪文。
 (未反駁現有概念B)
4.
如果發文者在文中有『堅持結果A為正確的』之情事,此例屬誤導,刪文。
 (完全反駁現有概念B)

其他判例?
如果結果A是根據現有劇情推測出來的一個可能性,此例屬推測,不刪文。
 (現有概念B不存在)(版上大部分的劇情推測文皆屬此類)

文章類型六:無意義對作品進行批評或護航之文章

  航海王已有破千回、超過20年歲月,各世代的喜好者意見皆有不同,版務基於尊重板友的意見自由表達,並未特別設置版規來揚褒抑貶。然而,版務群有責任維護版上討論風氣,就討論風氣上,惡意批評作品內容影響板上討論秩序或針對粉絲板友進行群體嘲諷之文章,時常引起本非必要的紛爭罵戰。由此顯見,絕大多數版友仍不願也厭惡對作品的惡意批評。
  由於版友反映對批評類型的文章有疑慮,故修正文章類型六,明確訂定批評時請版友應該注意的部分:
1:禁止無意義批評文或惡意批評文,即無實質內容,僅含有酸文、攻擊成分之文章或留言。
  
對本作品的一切批評(包含設定/畫風/劇情/作者),請心平氣和地將其點出;同時也請尊重不贊同該缺點的版友意見。
  但若那個缺點有『經常在版上被提起』『版友已經習慣該缺點』的特性,視為回鍋。
2:禁止無意義護航文,即無實質內容、毫無建設性、單純護航之文章或留言。
  請板友尊重有理有據的缺點批評或優點推薦。若您反對、甚至無法接受缺點被批判,還請選擇無視或檢舉,不要為此爭吵;同理,也請支持本作的版友不要造神,將本作的優點過度吹捧,此舉反而會有反效果。
3:因判例模糊,原參考文句刪除之,前兩項文章內容的判定由版務判定。
  若板務判定該惡意批評之文章或留言有蓄意引戰之嫌、或無意義護航文有灌水洗板之嫌,板務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性質之水桶處分(最大三天)。此為版務中立行為,並非偏頗一方,請注意。

動漫畫的許多要素我們無法控制,還請尊重作者的創意和作品的贊同者。

文章類型七:古文
一般來說,版上大多數議題容易失去話題性或者時效性,不適合再被討論。
但若有久久未來訪的板友,仍會找到一些有興趣的舊文章想發表意見…..
故參考站方對違規行為的追述時效後,本板定義:
『全部主題』瀏覽模式下、超過三個月無人回應的各式文章,即視為古文。

【子版轉移機制】
為保持顯板整潔,本版開闢『歷史本文』子版(隱板、鎖定子版),
不定期存放除精華、達人文章外、符合古文定義之文章。(三個月期限以執行當日往前推算。)
轉移至此的文章將不鎖定(除非該文已是鎖定狀態),便於考古網友瀏覽或者回應。

【文章的原所屬分類怎麼辦?】
由於『歷史本文』子版本身就是一種子版分類,故被移入該子版的文章將喪失原子板之分類,
若有不便之處還請見諒、並請提前善加利用各項巴哈姆特提供之功能。
(關鍵字分類&關鍵字搜尋、文章追蹤、收藏至小屋精華區)

【承上,被回應過的文章怎麼辦?】
古文大多已經無法引起版友討論之興趣,所以這部分也不予更動回原子版。
但該【有新回應的文章】的發文者(樓主)若認為該議題還有討論價值,仍有權至置頂【辦事處】向板務申請移動子版,再由板務審核。若有申請,還請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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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入的勇者,要加入討論嗎?
板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