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26
GP 1k

【情報】超多求救信~故來開個免費法律諮詢~20140121更新~請特別注意Q19

樓主 小鴨鴨 nightduck
GP BP-

作者標示-非商業性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請特別注意Q19此案件,尤其是要網路打工的!!!!!
 
太扯了,一周20+封被騙帳號的求助信 = 口 ="""
 
這遊戲是集中了全台灣的詐騙集團嗎.........
 
雖然說被騙報案拿和解金+累積經驗也不錯(疑!? @w@
 
不過我想大部分的玩家都寧願不要納和解金,也不想被騙吧 QAQ
 
該切入正題了,上週+本週求助人數.............有點多...........
 
一個哭臉代表一個來求助的被害者>"<
 
QAQ.....QAQ.....QAQ.....QAQ.....QAQ.....QAQ.....QAQ.....QAQ.....QAQ.....QAQ.....
QAQ.....QAQ.....QAQ.....QAQ.....QAQ.....QAQ.....QAQ.....QAQ.....QAQ.....QAQ.....
 
是的,大約每天兩人,共計20人,真的是超級多...........我收/回信打字打到手軟 = =
 
所以在來更新+推上來一下,希望被騙or有需要的人先看一下,避免信箱爆炸XXXXD
 
更新Q15~Q16~~如果有問題請先用搜尋查本文,應該都有提到了
 
如果還是有漏掉了就寄信來問吧  = W =
 
~*~*~*~*~*~*~*~*~*~*~*~*~*~*~*~*~*~*~*~*~*~*~*~*~*~*~*~*~*~*~*~*
 
先聲明,本文""很長"",""很認真""

不喜歡認真魔人或是長篇大論者請按上一頁,感恩<( ̄▽ ̄)y
~*~*~*~前言~*~*~*~
 
原本以前我在龍之谷版發過法律文並提供諮詢,也因此被推上去當過副版
 
可能是第一個不玩該版遊戲還能擔任該版副版的人吧 @@"
 
但最近6月初到現在,光神魔之塔區就收到11封求助信....... = =
 
可見這遊戲詐騙猖獗啊  = 口 ="""
 
而一般詐騙案件少的遊戲我會一封一封回,不會去貼文開區
 
但每天都有新信問題又都差不多..........° △ °|||
 
那一封一封回工作量實在有點大......請讓我貼個文減少些工作量吧 (〃ω〃)
 
首先先簡單回答這區板友常問的問題
 
 
Q1~我被人騙了XXXX怪物卡,想提告抓人
 
A1~基本上網路遊戲都能查到登入IP,台灣區IP約80%以上能抓到人
 
當然如果是國外的IP你就只好ㄇ摸鼻子當經驗了  囧rz
 
所以基本上有抓到人提告求償是沒有問題的,報案請先報"妨礙電腦使用"
 
但你要注意喔,怪物卡你不能單方面說其有價值,必須舉證其有價值

個人建議舉證最好的方法,是找8591拍賣網,尤其是有同樣商品成交的紀錄
 
把他截圖+複製連結單號下來,這便能做證據使用 :D
 
 
Q2~我被偷/盜用帳號
 
A2~先強調這點對面問題就大了,你一樣先報案處理,一樣是"妨礙電腦使用"
 
問題大的主因在於90年修法後將光電熱資料改列在動產,也就是偷水偷電偷資料以偷車論楚
 
等抓到人警方會自動改詐欺侵占竊盜背信C4取1,因為那4個案件抓到人有"積點"可以拿
 
所以當抓到人時警方會很樂意讓他更痛苦的(ゝ∀・)/
 
 
Q3~我被騙XXXXX虛寶續號
 
A3~這方面就比較複雜,主要分成兩種狀況
 
1.玩家從遊戲公司活動免費取得~~老實說目前無判罪判例,因為法院會認定無造成財產損失
 
2.玩家向遊戲公司付費取得~~法院認定玩家保管權受損,這種才能提告求償
 
所以像是靠XX活動免費取得的序號被騙,個人只能說當經驗吧.........≧д≦
 
 
Q4~約定互換帳號但換過去是空帳/假帳/爛帳之類的問題
 
A4~這種案件牽涉到期約交易的背信問題
 
報案一樣先報"妨礙電腦使用"
 
個人建議是要將對方當時跟你談交易的內容""全部""存下來
 
因為期約交易必須證明對方的交付與所敘述的不符才能成立
 

Q5~我要報案我要準備什麼
 
A5~滿18歲帶身分證,未滿18歲須法定代理人陪同到警局報案
 
當然你手上有多少證據,例如雙方談話圖片等等的證據,也一起帶去
 
有些換帳號之類的案件你必須帶""帳號所有證明""
 
請向遊戲公司申請,工本費好像50~100,每家不一樣
 
筆錄時間約20~30分,詳細敘述即可""請勿加油添醋""
 
 
Q6~想請問一下審判流程
 
A6~簡述如下
 
警局---->偵查庭---->調解會----->審判庭
 
在每一個箭頭的流程若對方沒有跟你達成和解就會進到下一階段
 
整體流程約2~6個月不等
 
~*~*~0614更新~*~*~
 
Q7~想請問一下A6的各部分流程
 
A7~
1.警局~你報案作筆錄,與抓到人之後以關係人身分的被告得去做筆錄的地方
 
2.偵查庭~是檢察官請兩造雙方來當庭詢問兩造說法的,也可以當作是當面對質
 
3.調解會~為了減少法院工作量的組織,正式和解文件等同法院宣判效力
 
4.審判庭~如題,也可能促成當庭和解,不過案例不多
 
 
Q8~我的案件抓到人了,能否請大大建議下一步怎麼做
 
A8~個人是建議你在1~2 階段表達說""可以談和解看看"",
 
然後本案會轉到你所申請或戶籍地的調解委員會處理
 
然後庭外和解收和解金,會比一直告下去好
 
必竟告下去曠日費時,收錢了事對你比較有利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談和解,對方又有意願談的話
 
再找我問看看吧 :D
 
 
Q9~我用警政署的網路報案了,請問這樣可以了嗎?
 
A9~警政署的網路報案在程序上只屬於""備案""喔,一般來說要有報案三聯單的案件
 
才會正式受理,所以請你帶身分證+證據跑一趟派出所吧,當人生經驗也好~
 
畢竟是你告人去警局不會緊張,當你被人告又是第一次上警局時.......你會想找律師陪XD
 
 
Q10~對方有意願要跟我和解,我該開哪些條件呢?
 
A10~基本上看你個人意願,一般來說是以下幾種東西加起來
 
和解書+切結書+撤回告訴狀+和解金+(可選)(請願書)+(可選)(悔過書)
 
基本上案件還沒到警方改C4取一的時候,前三種就OK了
 
有到C4取一的時候,若要讓公訴被告如果要完全沒事,才要加後兩者~
 
 
Q11~請問我可以轉到我的噗浪/微博/臉書/網站/相簿上面去嗎?
 
A11~基本上只要你不要拿去跟別人吹噓說這是你寫的我都沒意見XD
 
所以請附上原文連結與著名作者即可~~感恩  :D
 
另外我建議看到本文的各位,將這篇法律文存檔下來
 
每個人一生平均會遇到2.8件官司(司法院統計),所以可以說每個人都會用到  @@""
 
存下來躺電腦裡被用,有備無患比較好  = W =y
 
 
Q12~妨害電腦使用罪內容好像都是關於甚麼修改電磁紀錄
 
感覺是偏向被盜帳號的...不知道被騙錢可不可以用這條法?
A12~其實是不能XD

像這種案情單純給錢沒給貨的,建議可以直接報詐欺了

另外偵破詐欺案警察有點數可拿,妨礙電腦使用似乎沒有

所以積極度~你懂得~ = W =
Q13~簽訂和解書能約在當初報案的警局還是一定要到調解會那?
 
A13~簽訂和解可以在任何地方喔~主要是以你方便為主

例如我最喜歡約麥當勞幫談和解,因為人多監視器也多,出事的機率很低

我們安心,對方也安心 :D

而一般來說,和解書、切結書因為每個人的案件狀況不盡相同,

所以是需要自行撰寫的,建議找個會寫的人陪你去跟對方談和解,照狀況寫對你最有保障的

照範本抄......會有很大的風險 = 口 ="

撤回告訴狀則是制式表格,警局跟地院都可索取,好像10元還是免費? 忘了@@"
 
 
Q14~前天我再賣東西 有人跟我買 說要用ATM買
然後 他給我身分證 跟電話 叫我東西先給他 他明早去轉帳
 
說明天再打電話給我 結果早上打給他卻不接
 
可是身分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如果有公司的紀錄 我這邊還有他的手機 這樣警察會好辦案嗎?
 
A14~請直接報案處理,有手機幾乎都能抓到人,準備收和解紅包吧XD
 
 
Q15~ 情況是這樣的..因為想換帳號玩,所以PO了換帳,> > > 交換的過程中..(有對話紀錄)

1.彼此先給了帳號(綁定推特)

2.然後再給了密碼...(可是我嘗試兩次登不進去他的)

3.所以我馬上改回密碼且對方發現我把密碼改回

4.我問他,他說給錯了,又重新再給

5.我也給了,但這次我改慢了,我帳號密碼直接被改掉

6.他的密碼仍然錯誤,然後也說我給他的是錯的..可是我的帳號密碼完全被改掉

7.陸陸續續他說我騙他帳號= =..(到底是誰騙誰啊,整個很火)

8.我說要備案,報警,他才承認他想要我的帳號,把我帳密改掉

9.給我了一組帳密說要還我我的帳號,並且要我原諒他,我也想給對方一次機會

10.可是還是登不進去..然後再也沒有回應了

====問題是===

我爬了你的文,我目前可以做的:報案三聯單、提告<妨礙電腦使用、詐欺>

但是我沒有對方的手機,但我有的是 對方巴哈的帳號以及LINE

這樣有用嗎? (因為我有看到某一個地方是需要對方手機的)
 
A15~這樣就足夠了,請報案"妨礙電腦使用",詐欺部分等偵查後有證據警方會轉案

因為目前我看來還沒有牽涉到金錢交易,報詐欺可能比較難成立

但妨礙電腦使用是一定會成立的,另外記得報案請索取報案三聯單避免被吃案 ^^

然後等個3~6個月準備收和解紅包 :D
 
Q16~是否有什麼是需要我報案注意的呢? LINE用戶特別注意!!!!!!!!!!
 
A16~如果你手上有跟對方LINE對話的截圖
 
那就記得先存下來,有多少存多少,方便日後使用
 
並且於報案時帶去將抓下來的圖片檔案拷貝一份給警方
 
或者用功點先自己整理一次+註解會更好
 
個人建議是如果不想拖太久,那麼報案後請到巴哈PO文貼三聯單
 
然後LINE對方,跟他說已報案處理,逼對方出面跟你談和解

如果對方裝死就等到偵查後獲宣判後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即可:D
 
 
Q17~他賣我的卡 還花我的體力去打素材
進化我不想要進化的卡 這要可以算在"妨礙電腦使用"裡嘛
A17~盜賣你的卡屬於"侵占",盜用帳號是屬於"妨礙電腦使用"
 
個人建議不用在對方的操作過程多做著墨,因為不管他怎樣操作的怎樣
 
你只要咬死他未獲授權登入觸犯"妨礙電腦使用"即可
 
不需要在一些雞毛蒜皮的地方跟他互辯,檢察官可能聽不懂XXXXD
 
 
Q18~被詐騙了一萬點點數,求助 @@
 
A18~首先這類案件分為兩種狀況
 
如果是台幣買的物品/點數,那對方就屬於詐欺罪

如果非台幣買的物品/點數,對方只觸犯妨礙電腦使用罪
如果你不確定對方到底犯哪條,那我推薦你報"妨礙電腦使用"
 
而如果你看完主文非常確定是詐騙,那我建議報詐欺,處理會比較快 = W =
 
你要準備的是

1.你這1萬點的台幣付款紀錄

2.對方與你的對話紀錄(越多越好,建議拍圖存證2~3份到不同電腦+網路)

3.這一萬點遭到盜存的證據(像是你去轉點系統告訴你此序號已被存過等等)

這樣方能證明你遇到網路詐騙 :D

另外不嫌麻煩的話建議跑各縣市警察總局報案,電信警察處理起來比較快 :
 
 
!!!!!另外請特別注意此案件,尤其是要網路打工的!!!!!
 
Q19~~今年9月在伊利論壇的人力銀行討論區找到了這份工作

對方說這份工作是在8591負責把公司的虛擬寶物負責PO上我的8591帳號負責拍賣

並且把拍賣的錢從我的8591帳號轉到我的郵局戶頭再從我的郵局戶頭用7-11郵寄方式給對方

並說這是兼職 第一個月新水是5K 之後開始每個月7K 每個月10號領錢

我曾經問過為什麼不用公司申請的8591帳號 對方說8591規定 要買賣要認證身分證 手機 市話

公司經營很多遊戲 沒有那麼多人

也沒有那麼多身分證跟電話可以認證 所以才需要找工讀生用工讀生們的8591帳號

然後跟我要雙證件影本 說要核對8591帳號的身分證跟性名

之後過了幾天 對方說試賣的情況不錯

要我把這幾天試賣的錢寄給對方 金額是4W2

我在9月10號寄給他 對方於9月12日到了台南的7-11取貨離開

之後又跟我說公司會繼續試賣看情況如何

之後再9月17號要我把這一個禮拜拍賣寶物所得的5.7W寄給他

之後對方依然在9月19號台南的7-11取貨離開

在這期間 我都有登入我的8591帳號注意 發現帳號交易評價都是好評

認為這些金錢都是合法交易  所以我才安心把錢匯給對方

然後跟我說拍賣情況不錯要我等候通知 但是薪水會如期匯進我郵局戶頭

我在10月10號當天 發現新水沒有到達我的郵局戶頭於是打電話去問

可是電話轉入語音信箱 再也無法打通

之後再上禮拜我跟我媽媽接到了你們警局的到局說明通知書

在這一個禮拜期間我持續再找有用的證據

我找到了疑似對方的FB (FB似乎還有在使用)

我之所以說疑似找到

是因為對方再FB買了東西 給某個粉絲團的E-MAIL住址

跟對方再其他論壇留的帳號一模一樣

然後對方用來騙人的論壇帳號大頭貼是一隻狗

跟他FB照片裡的狗一模一樣

以及對方之前用各種相似帳號在

其他論壇持續徵人的行為

還有對方登入我的8591帳號時留下的IP位置

以及對方手機

拜託給我些建議  我明天要去筆錄了

謝謝
A19~~依我的看法你應該是被騙去當人頭戶了 =ㄦ=

這類的案件最近蠻多的~~學生寒假打工潮???

請務必帶8591的交易單,還有你匯款給對方的紀錄單

還有對方徵人~以及你問他怎不自行辦理帳號的對話紀錄

以證明是對方徵人託售物品搞詐騙,要拿你當替死鬼 = 口 =
另外個人建議你假扮要應徵的人,再去套更多話當證據
 
以免背到黑鍋當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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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大概先這樣,如果又出現常問問題再更新~(・ω・)y
 
 
 
 
 
 
 
 
然後以下是龍之谷版我的法律文主文
 
主要在於應用法條分析與論述說明
 
建議是當你報案+需要告人時才看
 
不然你會看到頭暈+想睡覺,我已經先警告你囉~ ( ̄△ ̄)
 
頭暈隔離區1
頭暈隔離區2
頭暈隔離區3
頭暈隔離區4
頭暈隔離區5
頭暈隔離區6
頭暈隔離區7
頭暈隔離區8
頭暈隔離區9
頭暈隔離區0
 
*****************************以下正文開始*****************************
*****************************本文隨性更新*****************************
******************************2011-01-14*******************************


本來是發在""要LV先含XX""那篇的回文,但應該有不少人被騙也想告人

故發一新文+大量補充,大概把版友回文中建議方式有誤的,會損及版主求償利益的

以及個人求償經驗列在下面,如果能幫上大家的話也算功德一件⊙﹏⊙b

若有錯的地方有勞大家多多指點,因為以前只要我被騙都告,經驗還算OK吧@@""


1.首先要先給大家心理建設,法院是一個看你能""證明""多少東西的地方

若有人騙走你100萬現金,但你又無法證明那是你被""騙走的""

最後多半會不起訴處分,所以要買貴的東西,要投資借款請用

""支票""、""匯款""、""信用卡""等等會自動留下""證據""的媒介,安全有保障


2.偵辦速度,賠償標準是看你證據""齊不齊全"而定

像""要LV先含XX""的版主有截圖,有雙方往來信件,證據算是足夠

估計1~2個月就會跑完簡易判決,而多數人不知道的,你更可以再補上""時間軸""


也就是由於你已報案,等警方那邊出公文向遊戲公司討對話紀錄後
 
你便可向警方表示願意協助補強證據,以方便他辦案

但動作要快喔,一般遊戲公司玩家間的對話交易資料保留10~60天不等

然後把你們之間的對話,書信""往來""條目,時間點,劃線標好解說

一共做兩份,自己要留一份存底,另一份給承辦員警

日後承辦員警應該也會轉送給檢察官那邊,至於這是為什麼呢!!??


這是為了在你開庭時讓檢察官能有""清楚明瞭""的證據給法官看

檢察官案子真的超多超辛苦,不要期待他們能為你做這些瑣事

更不要期待法官有玩過線上遊戲被騙過寶的經驗

有些法官還會對我們所謂的""寶""覺得一文不值


所以你要證明的不是他騙走你的寶

而是證明他犯下妨礙電腦使用,或是詐欺之類的罪行

只要法官以""定罪""的方向來做""賠償"",原告能獲取較多的賠償

但若他是以""賠償""的方向來做""定罪"",你大概車馬費都不夠+他被判很輕

我知道這有點繞口= =llllll,當初也是有高人指點我我才知道的 囧rz

ps.不要偷懶到開庭時才把""整理的""呈上去喔,檢察官沒看過法官多半當庭不會採信
除非你想讓案子拖很久+法官與檢察官都賭爛你XD

ps2.
法官賭爛原因:這小子連基本法理常識都沒有,來亂的喔( ̄△ ̄)/

檢察官賭爛原因:你弄的那麼詳細,搞的我好像坐領乾薪一樣╭∩╮(◥◤_◥◤≠)
所以跑警察--->檢察官---->法官

警察好辦事,檢察官有做事,法官才能讓你有好事( ・ω・)

ps2.1
""妨礙電腦使用""屬於""告訴乃論""
""詐欺罪""屬於""非告訴乃論""
詳細請參考YAHOO知識,我就不貼一堆了,貼一個兩個都有說到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62706167

ps2.2
第一次要告人不知道要幹麻,請上""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或各縣市政府""法制處"",都可尋求到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

3.回覆依下該篇回文有板友可能提供了一個對版主不是那麼有利的方案
※ 引述《pixiv2005 (クレス)》之銘言
> 收下440,回寄440。

> 「我原諒你,但不代表我會撤銷告訴。」
> 第一個220是你詐欺的收入,我不打算回收,從標題跟最後才還回來看不到一個誠意
> 第二個220是我原諒你的證明,所以我只收下你的道歉,你回嗆我的道歉
> 標題:最後一封,通碟。
> 如果是我大概會這樣回...Orz

其實........不懂法律的年輕人請千萬不要亂提供點子 = =llllll

台灣法律的判決採""無罪推定""與""和解導向""

沒有重大刑事案件的話,你再走訴訟的過程會有一堆人勸你和解

而基本上若原告跟被告在偵查中,或是訴訟時有""利益上的往來""

到時候被告審判時若主張""原告有原諒的意思""或""已取得和解"",你會百口莫辯

法官也多半會採信,因為若你不原諒他怎會跟他有""利益上的往來!?""


這種例子很多次了,有人用詐欺騙走一千多萬,被抓挨告

結果他跟被害人聯繫表示願意""先""匯給他三百萬,之後"再"匯給他七百萬

被害人也同意了,之後更有取用該款項的紀錄

最後被告還是坐牢啦,不過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長,3年整而已

而""七百萬""的差額呢?,由於被告在庭上主張已達成私下和解,

而原告也沒有錄影錄音存證,結果判決免賠........

所以被告=3年賺進700萬 = =lllllll

被害人就是貪心那三百萬,最後才會哭哭(雖然也有可能最後一毛都沒有@@""


以上是個人經驗談@@,目前半夜三點頭好昏

先ZZ去了,如果有錯誤的部分有勞各位賜教,最近又要告人領紅包了@口@""""""

ps3.錄音在法院證據力不大,所以當你在做和解協調時

請務必錄影+錄音,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ps4.可以置頂嗎???因為騙子永遠都不會消失,所以隨時都有人被騙需要訴訟資訊

但訴訟的知識沒人傳承大概1週就沉沒了╮(╯﹏╰)╭

故能至頂最好,之後板友若有類似狀況可以方便參考的聖誕禮物在這裡


不能也不勉強,佛說""渡一人有一人份功德"",有幫到人就好XD


*****************************2011-01-14******************************
****************更新,網路遊戲內寶物買賣注意事項!!!!***************
*****************************2011-01-15******************************


網路遊戲內寶物買賣注意事項!!!!!!!

除非是跟你非常熟的人做交易,或是自己為了迷之目的半買半相送(≧∀≦)/

要不然大家都很怕遇到網路騙子,而遊戲資歷久的人應該或多或少都遇過了≧□≦

所以當你要作買賣時,可以參考我的作法,將交易條件"寫清楚"+"寄信給對方"

例如我是買方,碳烤燒肉王是賣方,我要以60G買""碳烤徽章一個"",範例如下

********************小鴨鴨----->碳烤燒肉王*********************************

碳烤燒肉王您好,我是小鴨鴨,看到您的商品中有一""燒烤徽章""開價60G

我有意以60G的價格購買一個,若您同意以60G的價格販售一個,請回信註明您同意

交易方式為先禮後物(或先物後禮,看你在交易談話時的感覺),地點於XX燒烤店

個人擔保本人交易信用良好,並建議我們都將此信拍照+存檔

以保障雙方權益,感恩 ^O^y

********************碳烤燒肉王----->小鴨鴨**********************************

碳烤燒肉王您好,我是小鴨鴨,看到您的商品中有一""燒烤徽章""開價60G

我有意以60G的價格購買一個,若您同意以60G的價格販售一個,請回信註明您同意

交易方式為先禮後物(或先物後禮,看你在交易談話時的感覺),地點於XX燒烤店

個人擔保本人交易信用良好,並建議我們都將此信拍照+存檔

以保障雙方權益,感恩 ^O^y

--->同意

********************************************************************************

很簡單,不複雜,有保障,一般小屁孩騙子收到這種信大概就會自動消失了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避免掉一些無謂的糾紛,或是等著領合解金( ・ω・)

而就算你已經跟他在遊戲對話中談好了交易條件,也可以跟他說要寄這封信

因為基本這是""雙方""有""買賣""的意願的鐵証,並同時保障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賣方跟買方要拍的圖,是""回信後""的圖喔,也就是燒肉王有註明""同意""那封

當然,你也可多拍一些你跟他的談話內容與信件,雖然這些都可以調遊戲歷程出來

但一來沒報案沒公文調不到,二來你若因太遠無法親自去遊戲公司調歷程

還可以把圖片提供給警方,他們會依信件上的""時間點""向遊戲公司要歷程

而順利交易完後[信件+圖影片也可以不要刪除(反正很小)

日後若官方查到對方賣給你的是贓物,或是有啥奇怪的糾紛

你都可以用此信件主張本身為""善意第三人"",對你會比較有利

至於拍圖+錄影方面個人是用""fraps中文版""

由於我不清楚這有沒有版權,所以請自行發揮搜尋功力( ̄﹏ ̄)/

總歸一句話~~~"""可以不玩法,不能不知法""",這是為了保障你我的權利著想

另外~~祝大家在遊戲中交易愉快,或是準備收過年紅包愉快XD

*****************************2011-01-15******************************
**************************更新,回答問題****************************
*****************************2011-01-16******************************

食姐發文如下:我回答的部份以藍字標記(原來改顏色這麼簡單XD)

關於「申請遊戲歷程」這個部份
我當時去親訪的時候,服務人員跟我說只能申請角色在某段時間做了什麼事
無法申請對話記錄

--->在還沒有報案,公司還沒有收到警局配合調查的公文前這算是正常的

這是因為玩家間的對話記錄屬於對話""雙方""的私人隱私

所以你親訪,遊戲公司"能"提供給你的是""你所擁有的帳號所做的行動記錄""

例如1800走去A地圖,1825被打死在B地圖重生,1835跟NPC買賣等等

但只要牽涉到你與其他玩家間的""互動"",在沒有公文的前提之下是不可能給你的

例如""交易"",""送禮""等等的(有些公司把這部分算在玩家操作會給,有些則不)

而有些公司就算有公文也不會直接把對話信件紀錄給你本人,要警方要才會給

故我昨天補充說明買賣注意事項時有提到,要寫好交易信件並拍照or錄影+存檔

方便警方幫你去調那個時間點附近的紀錄出來(不要以為很少,遇過多達百頁A4 = =)

注意一下喔,玩家自己拍的圖證據力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高

因為修圖工具又多又簡單........所以拍圖在法院審理上可能派不上用場

所以才要拍圖或錄影,才好提供給警方,請他們去調該時間點的電磁紀錄

然後你向該承辦員警表示你可協助整理補強證據,員警就會給你一份了

而由警方去向遊戲公司調到的""電磁紀錄""就具有相當的證據力存在

而法院多半也只接受電磁紀錄證據or錄影,所以作時間軸整理是很重要的 = W= /

然後說申請歷程需要七個工作天
兩個禮拜之後我也的確收到三張紙(兩張歷程一張帳號證明書)
且未收任何費用
然後我就帶著那三張紙和我自己拍的圖去報案了

--->一般是10~20天後才會收到資料,你大概第七天時要打去催一下

而你那三張紙的內容大概是只有跟你角色本身的動作紀錄有關的,對吧~

那樣的確是不用工本費的,但如果要拿到對話紀錄,多半要公文+0~1000不等的工本費


問1、如果是警方發公文去申請,會申請到對話記錄嗎?有人跟我說拍圖會被認定證據不足(PS誰都會用)
--->所以要拍圖給警方,他才能確實知道要申請調閱哪時的紀錄

千萬不要以為對話紀錄很少,有時一小時的對話紀錄就會超過10張A4
(世界頻+公會頻+私人頻+信件包,自己想像有多字= =)

另外~~~~圖片不是拿來上法院用的,是給檢警""方便""辦案用的

畢竟警方不會全部聽信你的片面之詞來辦案,所以要採用以下步驟

口頭述說-->提出圖片or錄影(證明你的口頭述說)-->日後電磁紀錄(證明你的圖片or錄影)

簡單的說就是要一環接著一環的讓證據互相輔證,便能讓檢警站在你的思考面想

等你到法院開庭時或和解調解時,你手上已有了經過檢警認可的證據

而對方大概只有一張嘴+幾張來源不明的圖,會發生啥有趣的事可想而知XD

2、看過某些人的經驗,說申請遊戲歷程需要繳費(三百到五百或更多),然後隔天就能拿到資料,是說有繳費能夠比較快拿到嗎?
--->對話紀錄幾乎都要有公文喔,不是付錢就有的(至少是在檯面上)

問3、如果只帶自己在遊戲中拍的對話記錄,去報案警方會受理嗎?(看完樓主的文覺得自己跑去橘子公司好像是多此一舉..........)
--->不用自己跑去,打個電話去找客服就知道他會推給警方了

親自跑去跟他爐也是沒有用,浪費車錢+滿肚子氣

遊戲公司對沒公文是一個嘴臉,對有公文又是一個嘴臉.........

畢竟不配合調查是可以""勒令停止營業""的,而我也還沒聽過有人跟公文過不去XD

*****************************2011-01-16******************************
******************更新,和解與簡易判決流程初步解說***************
*****************************2011-01-18******************************


和解與簡易判決流程初步解說

1.所謂的簡易判決是指

在被告罪證確鑿or被告已認罪的非暴力刑事案件中

被告向原告表示悔意並雙方於調解委員會簽訂""調解成立書""

若此時被告非在緩刑期間,則檢警方會送給法官""申請簡易判決楚刑書""

這份""申請簡易判決楚刑書""是證明雙方已和解,""建議""法官從輕量刑的主要依據

注意:不是絕對會從輕量刑喔,要看是否支付完和解金以及犯後態度而定。

而一般來說被告若與原告達成和解,被告無""前科""又非暴力刑事案件

都可改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


2.所謂的和解是指

在訴訟進行中,若雙方的有和解的意思,或者對和解無意見時

被告與原告雙方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調解成功-->雙方簽署""調解成立書""-->法院簡易判決

調解失敗-->調解委員簽署""調解不成立書""-->繼續訴訟程序

所以以版友為例,個人會建議建行調解,理由如下

1.調解要到雙方之一方戶籍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方能辦理

也就是說~如果你住屏東,被被告住台北,光是路程就夠整死他了

2.調解金是由原告開,但需雙方都同意調解才成立

也就是說,如果你本來就是要告她,你還是可以讓他跑一趟爽一爽XD

然後開一個說高不高說低不低的價格(開太高會被法官認為獅子大開口,不好不好><"")

一般""妨礙電腦使用""的和解金多半介於3~10萬元之間,依照損害程度而定

而"詐欺罪"的和解金則多為10~25萬或以上,因為不和解保證留前科
 
而若你有照我說的那些方面做好準備,走完法律程序後

法院判賠也多在3~10萬這區間內

所以你可以要對方來你戶籍所在地調解,然後開一個不低不高的價格(例如10~15萬)

他不接受--->等著判刑--->然後還是要陪你3~10萬

他接受------>簡易判決--->你可以省下大概24小時的準備時間

然後多賺幾萬塊也不錯<( ̄▽ ̄)y

而且也不用怕對方耍賴不給,因為""簡易判決楚刑書""上有註明

""被告已向原告表示道歉並表達願意和解之意""

若對方於簡易判決開庭前尚未支付完合解金,則會被檢方認定是""拒絕和解""

回到""他不接受--->等著判刑--->然後還是要陪你3~10萬""這個流程

且""未完成民事和解之案件,絕不可能有緩刑的機會""

也就是說""一定會抓去關"",不可能緩刑(但可易科罰金!!!)

另外被告若不到庭,也未執行法院宣判時,法院會發布""通緝""

我是還沒看過有人因為網路遊戲詐騙被發佈通緝啦,若有還請告知ㄧ下XD

*****************************2011-01-18******************************
********************************更新********************************
*****************************2011-01-19******************************
************************易科罰金與前科初步解說**********************


所謂的易科罰金:
宣判刑期在6個月以下,或數罪併罰時有罪項刑期低於6個月以下者方可辦理

易科罰金目前多以一日1500~2000來計算(法律上範圍是1000~3000)

而一般妨礙電腦使用罪多半判三個月到一年

假設判三個月可易科罰金,日算1500就好

30*3*1500=13.5萬,且尚需支付法院判賠原告之賠償,不是刑期易科罰金繳完就沒事

而詐欺罪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網路遊戲詐欺目前我看過最重是判2年半

一般都是判一年到一年多不等

同樣的,不是刑期吞下去就沒事,依然要支付法院判賠之賠償。

我們可看出來易科罰金比和解貴多了,所以你也不用怕對方有請律師

因為律師都知道不和解對被告不利,他們反而會幫你勸他花錢消災談和解( #≧▽≦)


所謂的前科:
前科紀錄是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件""的紀錄,如果被判的是緩刑、拘役、罰金等

雖然警政署資料庫還是查的到(這個叫"案底"),但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會記載

只會記載有期徒刑的記錄。這是法律上一項讓人重新改過向善,立意良善的規定

也就是說,若被告有跟你達成和解--->緩起訴--->義務勞動

則他將不會留下""前科"",日後依然可以申請""良民證""

報考公職等等(但某些特定單位必須要完全清白,例如國安局等等)

但若他未跟你達成和解,幾乎都會被宣判有期徒刑高過6個月以上或者緩刑

這時他就會留下前科,且會一輩子跟著,依照現行法規就算死亡也不會進行塗銷

除了不得報考公職之外,日後若於此人居住地周邊有發生類似案件

警察還會去拜訪喝茶.......,而現在越來越多公司在面試時會要求繳附良民證

尤其是較大或者是有賺錢的公司幾乎都要,當然他也就自動絕緣啦╮(╯﹏╰)╭

所以很多小屁孩的爸媽會很緊張,因為雖然未成年犯經過""一定時間""後可以申請塗銷

不過這個""一定時間""多半是5~10年不等,說真的還蠻久的拉.......>口<'''''

基本上這也是原告的要求和解金的最大籌碼,因為若沒達成和解

成年人會一輩子留下前科,未成年人也會跟著他5~10年,會讓人哭哭很久的

但請注意不要獅子大開口,法官可能會因為對你反感而判對方6個月 ≧▽≦


*********快訊~~~大亂鬥特別篇,小鴨鴨強制參戰確定**********

剛剛跟表弟去跑完派出所報案了,來幫表弟發報案三聯單~~~




秩序之龍的單X、X影,我看你這個年會開始難過囉~~

圖片已經給警方了,該補充的,該請單位協助的也去拜託完了

不要說我們沒給過你機會喔,簡訊+內信前天已經叫他寄給你了

你過年的壓歲錢記得存好,和解時你會用上的,當然你也可以不和解(煙)

話說千騙萬騙好死不死騙到我表弟,他的第一份和解紅包我看有著落了≧▽≦

祝大家新年愉快,我準備去當我表弟的義工XD

*****************************2011-01-19******************************
*****************更新,妨礙電腦使用歷史判例與簡評******************
*****************************2011-01-21******************************


昨天回來已經是半夜了,所以就沒開電腦了≧3≦/

以下列出幾項有被e化做參考文用的判例,都是跟妨礙電腦使用有關的刑事部份

而沒被e化的只有紙本,我實在不想打那麼多字≧▽≦

雙方求償部分都被神隱了,網路上太找不到相關文件,可能牽涉隱私吧@@""""


判字號: 96年訴字第1416號
案由摘要: 妨害電腦使用罪等
裁判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刑事裁判書彙編(96年版)第 81-89 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訴字第1416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
偵字第11451號),被告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
本院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陳○○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共
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均減為有期徒刑貳月。應執行有期徒
刑壹年。

---->個人認為法官判很輕了,捌罪才判一年,騙子們最好祈禱沒人去告你
只要有人告你歷程被調出來,如果檢察官認為需要全部一同辦理則檢察官會提起公訴
如果沒有的話我看或者我會多事去找齊人,給他們單子填一填我ㄧ起處理XD
 
裁判字號: 97年訴字第3697號
案由摘要: 妨害電腦使用案件
裁判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刑事裁判書彙編(98年版)第 1-7 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369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邦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97年度偵字第6560號),本院豐原簡易庭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經本院改依通常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李○邦幫助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他人,處
拘役肆拾日;減為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算壹日。

--->這裡需注意的是,此人為幫助犯非主犯,所以判決會較輕
所以不是帳號給人用就不會有事.........那想起來賣帳號還蠻可怕的 = 口 ="""""
 
裁判字號: 98年訴字第931號
案由摘要: 妨害電腦使用案件
裁判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刑事裁判書彙編(98年版)第 71-75 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訴字第931號
公  訴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貞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98年度偵字第1479號),本院認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經改依
通常程序審理後判決如下:
    主  文
黃○貞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之電腦,處拘役貳拾
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無故變更他人電
腦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他人,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所以不要沒事整你同學,真的怒了會告你的= 口 =
 
裁判字號: 95年訴字第847號
案由摘要: 妨害電腦使用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08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刑事裁判書彙編(95年版)第 282-289 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訴字第84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5年度偵字
第557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他人,處拘役
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佰元折算壹日。

--->這是只有單一案件的判例,50天算一天1000也要罰5萬了 = =""""""
 
裁判字號: 93年簡字第1592號
案由摘要: 妨害電腦使用罪
裁判日期: 民國 93 年 05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刑事裁判書彙編(93年版)全一冊 第 306-309 頁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一五九二號
    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何○榮
                      
                        
右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三年度偵緝字第
四四八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何瑞榮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記錄,致生損害於他人,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佰元折算壹日。

--->好舊的資料= =,果然越古老前法令剛推行判刑會比較輕,有些還不受理XD
這是由於虛擬寶物,遊戲幣等以前被歸類在""電磁紀錄""
而現在被歸類在""有價物品"" = W =/
所以近來有判刑刑期逐漸增加的趨勢
聽說法官也很賭爛這些人,玩個遊戲都會生出案件,讓他們煩不勝煩
可能因此改判重一點殺雞儆猴也不一定XD
原文連結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3_1.aspx?id=1&v_court=PCD+%e8%87%ba%e7%81%a3%e6%9d%bf%e6%a9%8b%e5%9c%b0%e6%96%b9%e6%b3%95%e9%99%a2&v_sys=M&jud_year=93&jud_case=%e7%b0%a1&jud_no=1592&jud_title=&keyword=&sdate=&edate=&page=&searchkw=


ps.剛剛有人M我說連結失效@@""""""""""""""""""""""

好像如果連結量太大,連結會失效(還是其他原因,我也不清楚@@"""")

大家可以改上司法院網站
http://jirs.judicial.gov.tw/

用""裁判書查詢""或者""簡易案件查詢""就能找到了^^

******************************2011-01-21*******************************
*********************風頭過了,騙子又冒出來了= 口 =********************
******************************2011-05-02*******************************
 
4月出差去一個月才剛剛回到台南,看到信箱10幾封求助信是怎樣 @口@""
 
風頭過了騙子又多起來了嗎 = 口 ="""""
 
如果是的話還蠻糟糕的,因為我看到的信至少有7個被盜帳號,1X個騙點
 
被騙點的請參考第一篇流程
 
盜帳號求助信回文如下
 
 
1.我去報案的時候,他不給我報案,說要拿遊戲帳號證明跟遊戲歷程才可以報案,可是我們公會的說可以直接備案拿完三聯單,再去申請會比較好,請問我該要怎麼做?
 
A:先報案,取三聯單,警方會去跟遊戲公司要遊戲歷程紀錄
不用你自己去要,自己上不但要花錢還要受氣 = =""""
遊戲歷程紀錄盜警方那邊後你可以看第一篇的方法處理
另外騙點-->可以報""妨礙電腦使用""或是""詐欺""
盜用帳號-->可以報""妨礙電腦使用""或是""侵占""
前者為""自訴""後者為""公訴"",差別請參考本內文

2.因為有些認證的問題,所以我禮拜3被盜帳號,我禮拜一才能用掛號信將橘子所需要的資料送出(是申請遊戲歷程與帳號證明的),加上他所需的工作天,差不多要再晚個十幾天才能收到證明文件,這樣會延誤辦案時間嗎?還是我先去備案會比較好
 
A:被盜帳號一率都事先報案,由警方處理會比你自己處理方便
另外不要拖過2個月就好,因為橘子資料備份好像是3個月
警局公文流程大概1~1.5個月。


3.因為所屬地方算是比較偏僻,派出所比較小,而且沒有年紀較輕的警務人員,本來去比較大間的派出所,但她說要在電腦使用地的派出所報案才可以,可是那些中年大叔根本不知道我再說甚麼吧我想...有其他方法可以報案嗎? 還是可以跨區報案呢?
 
A:警局會踢皮球是正常的,就像我想要去睡覺不想回文一樣XD
一般跨區.....會跟你說請往附近派出所也是正常的
但其實你不怕麻煩的話可去各縣市警察總局的網路犯罪小組
當然,如果你懶惰的話是可以去派出所,不過進度會較慢就是了

4.中間的法律程序如果不大懂,可以求助哪個單位呢?
 
A:請看內文有提及
 
5.對方若是未滿18歲能關死他嗎?拿的到賠償嗎?
 
A:基本上未滿18歲除非是本刑10年以上的否則""不會關""
賠償部分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賠償,基本上拿的到和解紅包
 
5.和解的求償金額
 
A:請看內文有提及
 
6.我報案後要多久才能跑完所有訴訟流程並拿到和解金?
 
A:基本上是3~4個月結束(和解庭or簡易庭)
最久半年內會偵查終結並宣判,當然如果是別國IP就沒辦法
 
以上~5點天亮了準備上班去
 
沒睡必死(倒地)
 
大家有問題再問吧,有空會答,不要寄私信因為我很少看信箱
 
版主有需要修改標題的話有勞自改即可,不用通知
 
有需要轉貼,盜連,推廣請自便不用通知
 
一樣那句老話
 
~~~~~~~可以不玩法,不能不知法~~~~~~~~~
 
PS.帳號已給雪糕頭佔據 大大,請在敘說一次你的問題,我忘了囧
 
PS2.附上黑橘踢鐵板新聞一則
 
點數被盜走 判遊戲橘子賠償玩家
 
此判例雖然被盜裝者不能""直接沿用""
 
但可以""主張延用"",天啊,我在繞口令嗎.......反正看看吧~
 
******************************2011-05-02*******************************
**************************更新,表弟的案件近況************************
******************************2011-05-09*******************************
 
話說我表弟那個案件,本來我們是報""妨礙電腦使用"",但由於證據準備太充分
 
警方偵辦後居然自動以詐欺移送,所以共做了兩次筆錄也拖了也比較久
 
而警方也已找到對方要求到案說明了,好像是本月1X號的樣子@@"""
 
但由於這是警方自動以詐欺罪移送的案子,所以我們沒有被反告汙告的疑慮≧ω≦
 
還記得我當時說過,一般建議從""妨礙電腦使用""去報案的原因嗎?
 
這是因為上述為告訴乃論罪,調查後若證據不足你就撤告就好,不會有汙告的問題
 
但若你一開始就報詐欺,調查後若證據不足,對方又懂點法律的
 
你可能就會吃上污告罪,甚至再多一條""謊報刑案"" = 口 ="""""
 
當然,如果你證據足夠警方是會主動用""詐欺""辦的,因為辦詐欺罪有算他的業績
 
而""妨礙電腦使用""的業績則不是算在他頭上...\( ̄﹏ ̄)/
 
當然,這樣一來你合理的求償金額也會有所不同,""詐欺罪""可以要求的較高
 
略作說明與敘述如下
 
1.""妨礙電腦使用""
 
若是被告為初犯無前科,且犯行不嚴重者,就算沒有完成和解手續

也很少判到6個月的,多數可以易科罰金免坐牢,但這樣會有前科
 
少數案件由於犯行極輕微,未和解也會判緩刑或緩起訴
 
而有達成和解者,可說是99.999%緩起訴定了,如此一來
 
只要緩起訴期滿,受刑人該項前科便會自動被警政單位註銷
 
是的,妨礙電腦使用不算是重罪,而且在法院審理上,只要和解達成
 
除了極少數""罪大惡極""案件外(例如瘋狂駭客),幾乎都不太會重判
 
這也算是鼓勵他人改過自新立意良善的法律精神之ㄧ。
 
 
2..""詐欺罪""
 
說真的,這就是不同等級的罪了,以板上的語言來講
 
""妨礙電腦使用""大概=被地獄犬打幾下,還有機會活著回來
 
""詐欺罪""大概=被天啟王打............很多下.............大概趴趴定了
 
因為詐欺罪若沒有和解,法院多半則多會宣判6個月以上,不可能緩刑或緩起訴
 
這是由於台灣詐騙集團太多,大概從2年多前開始只要是詐欺通通從重量刑
 
後來才逼的詐騙集團跑到國外去騙,也創造另類的""台灣奇蹟""(請回想新聞)
 
若以最輕判6個月易科罰金來算,則他必須花費18萬元才能免坐牢
 
但是前科就是""詐欺罪"",日後找工作時,老闆心臟不夠大顆就不會用這個人了
 
而另外除了這以外,原告還可以依此再提起民事求償,到時還是要再賠上一筆
 
當然若法院判超過6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必須坐牢+前科+民事................
 
而由於詐欺犯幾乎沒有啥背景與勢力,進去裡面聽說會被整的蠻慘的(默
 
 
而當然,""詐欺罪""也還是有機會能判緩刑或緩起訴的,但必須要先達成和解
 
其實在法律上,很多輕的罪都是能判緩刑或緩起訴的,甚至......較嚴重的也可以
 
其判斷依據主要是看你"犯後態度""與""是否和解""而定
 
例如:某女歌手酒駕撞死護士的新聞,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
 
這樣共算是觸犯: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
 
前者5年以下,後者2年以下..(沒錯,後者太低了,正在修法中= 口 ="")
 
而一般沒有達成和解的至少會關4~5年,有達成和解的也會關個1年多不等
 
但由於她拿出誠意道歉並做出巨額賠償,更取得被害家屬諒解
 
法院也因此判她緩刑,沒錯........緩刑,她一天牢都免坐................
 
如果想了解的話YAHOO找一下就有,我不方便再此說出姓名 @@"""
 
 
同理,若警方今天幫你以詐欺罪把對方移送,那你談和解金的部分就可較高
 
因為如果不和解,百分之百不會有緩刑或緩起訴的機會,多半得入監服刑
 
當然一定會留下""詐欺""前科,該受刑人以後找工作也會很麻煩
 
例如公家單位直接88(好像可以當!?不確定.....),中大型公司也幾乎不用
 
也就是除非他家有錢or自行創業,日後會造成怎樣困擾可想而知
 
 
而若能達成和解又無前科,則有機會做出緩起訴處份
 
如此一來只要熬過那1~2年的緩起訴期,以後便能重新開始
 
以上就是""妨礙電腦使用""的和解金會比""詐欺""低的主要原因說明,略作整理如下
 
""妨礙電腦使用罪""
未和解-->多數判刑,部分緩刑,少數不起訴,前科""妨礙電腦使用""---永久
和解----->99.999%緩起訴,多半為1年,前科""妨礙電腦使用""---期滿後消滅
 
""詐欺罪""
未和解-->直接判刑無緩刑,前科""詐欺罪""---永久
和解----->約一半的機會緩刑,一半可直接緩起訴,前科""詐欺罪""---緩起訴後消滅
 
 
附註1:以上舉例均假設""被告無前科且成年""
 
附註2:我想要來搞個團告說,或是求償訴訟指導
但詳情請等我先跟老婆大人溝通後再行更新\( ̄﹏ ̄)/
如果他反對......那就只好靠大家自立自強去告了(默
 
******************************2011-05-09*******************************
***********************更新,回答問題*************************
******************************2011-05-10*******************************
 
提問原文為黑色,我的回答為藍色
 
 
 
安安,最近我有意進行點數與遊戲幣的交易,
但只打算以小額多次交易,因為我怕被騙,也不有錢,
如果我以小額交易多次被不同人騙,
都有影片、圖片充分的證據,一次提報多人警方會受理嗎?
是的,例如在路上遭到多人圍毆,會通通移送的

警方要的證據是以實體為主嗎?
因為證據可能會存在隨身碟之類的。
電子檔、圖片檔、影片檔皆可,重點是要在報案時手上就有證據,才能依照
口頭述說-->提出圖片or錄影(證明你的口頭述說)-->日後電磁紀錄(證明你的圖片or錄影)
只要員警認為有犯罪跡像就會受理,而若毫無初步證據的案件則會不受理

如果報案三連單是可以馬上拿到的嗎?
報案完做完筆錄及可拿到,約1~1.5小時

公文大多是多久會下來呢?
公文是警方"發"出給遊戲公司,並不是從某邊下來,時間約為1~2周

「申請張公文去遊戲公司討對話紀錄(要工本費」
跟警方要公文要錢嗎?還是要付遊戲橘子錢呢?
上述警方發出公文後的2~3周,也就是報案後的1個月多後,請去警局詢問進度
遊戲公司會把歷程給警方,你在表達你可以協助補強證據即可,詳情看上面

如果只用自己的圖片、完整的錄影沒辦法嗎?
皆可,但圖片證據力較弱,影片證據力較強,都可將檔案拷貝一份給警方
但請注意你的隨身碟先格式化一次,不要帶病毒去警局..........

對方大約會再什麼時候知道自己被檢舉?是在跑法院以後嗎?
不是的,是在警方受理後若認為此案有犯罪事實時,則會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
所以大約是你報案後的1.5~2個月

因為個人平時要上班,距離法院又很遠,
可以請警方幫忙提告嗎?
如果證據夠,警方會自動以詐欺處理,公訴檢察官會告,你不太需要準備東西
留意一下案件進度即可,當然若是證據不足就要多花時間作準備去開庭
所以請在警方調好歷程前後,多多準備證據,可以省下日後的許多麻煩

我之前聽說過開庭被告方一定要到,但提告方不一定要到。
如果證據明顯指向被告有犯罪時,例如有監視器錄到傷害、侮辱等等
原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不過請記得向法院請假,而通常這種有明確證據
又不是重大犯罪事件的官司(例如錄到殺人等),法院99%會准假

「沒有重大刑事案件的話,走訴訟的過程會有一堆人勸和解」
這是什麼意思?是指到法院提告後還是報警備案後~"~?
請參考本文之回文內文~在4月份發的說明

假設真的要到法院提告的流程又是怎麼樣呢?
你要一開始就自己告喔,個人極度不建議喔,一堆書狀都沒看過,你怎自己來?
新手請依照:報案-->警察-->檢察官--->法院,這樣的流程處理對你比較好
第一次就自己跑法院遞狀........實在太勇敢了 囧
 
有人說越早和解對對方在法院上越有利,這是為何呢?
好像很少人知道這點,但其實這是真的,越早和解是對被告越有利,原因如下
1.容易被法院認定有誠意進行賠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例如某歌手案超快速和解免關)
2.公訴檢察官若有看到和解書或知道你們已和解,求刑就會較低(案例同上)
例如原本要求刑6個月的罪,檢察官若知道你們已和解就會降低一半或緩起訴
而法官看到早已和解又低度求刑的就有機會照准
 
而若是被告一直到上了法院前幾天才談好和解,上述有利就較小了
一來容易被認定無誠意,二來檢察官也沒有修改到求刑刑期,還是一樣求刑6個月
到時法院宣判時雖然刑期大概也會折半,但輕判緩刑的機會就較低
也就是說早和解--->檢察官那邊有效一次,法官那邊又有效一次
而若有拖到和解--->只有法官那邊有效一次
所以越早和解的卻是對被告越有利的,尤其是對公訴案件的求刑問題來說更是如此

******************************2011-05-10*******************************
***********************更新,回答問題*************************
******************************2011-05-12*******************************
 
提問原文為黑色,我的回答為藍色
 
A1:若被詐欺的影片、圖片齊全,但警方不受理怎麼辦呢?
因為記得家附近有個行竊貫犯,常常被抓去關的那種,
也因為常常被關對他的印象不深= =川
有鄰居調自家的監視影有拍到他行竊的證據進行報案,
但當地警方卻說「沒有親眼看到沒辦法處理」
鳥爆。遇到這樣的怎麼辦呢?

Q:這算是""吃案""跟""惡性不受理""喔
你可以先錄影蒐證該員警的講法
然後向該縣市警察局督察室舉報
或者直接向警政署督察室舉報亦可
 
 
A2:遊戲中進行現金交易常常發生的狀況
對方收到物品後什麼都沒說直接下線或是完全不予回應
這時證據留下來可能會被判定「對方只是還沒有付交易物品」
可能連警察都過不去,更不用說提告,
這樣的狀如何預防或是處理呢?
Q:如果怕說案發後馬上報案,而隔1~2天對方若把東西給你時會有麻煩的話
你在交易後未收到東西當下就要先M對方,若無回應時
就必須以""遊戲內信""或者""手機簡訊""通知對方
例如:

-------------------------------------------------
本人今日某時向您購買的XXX物品您尚未繳付
請於某日某時前繳付否則將報案提告
-------------------------------------------------

而為了交易安全,務必索取對方手機號碼,不給的有極高機會是騙子
甚至會是大陸、香港區等等的國外騙子,到時提告也無效
所以,請務必手機交易,被騙了也無所謂報案等著領紅包即可
 
 
A3:被告說他不和解也不會被關也不會有前科,這是真的嗎,若是怎麼辦?
Q:若是只是輕微的""妨礙電腦使用"",未和解的確也有約20~30%不會被關
因為有可能是刑期短可易科罰金,所以不用坐牢
但只要不是判處緩起訴,則一定會留下前科
 
而若是""詐欺罪"",只要未和解就不可能緩刑或者緩起
幾乎可說是是坐牢坐定了,就算是刑期短可易科罰金
前科也是一定有,不可能沒有留下前科
 
而你更可以在判決前再補上一份""自述書""(名稱有底忘了@@""")
大概就是述說對方不但不道歉也沒有和解的意願,讓你沒有感到他有悔改之意
還可將對方的囂張言行截圖或錄影下來一並附上,讓他被判重一點XD
而你可以再依照刑事判決再補上""民事求償"",他還是必須陪你個幾萬塊
 
 
A4:由警方自動以詐欺處理,
那麼遊戲公司會歷程跟電磁紀錄是由警方處理,還需要工本費嗎?
警方會給遊戲歷程或電磁紀錄嗎?←這兩個東西我搞不懂= ="
因為看到公文+0~1000不等的工本費,個人這個月是完全沒錢的Orz…

Q:報案後由警方處理即可,你可以不必跑去公司要記錄
因為由你去要必須花錢,警方去要他不必花錢
最後再向警方表示你能協助補強證據,他就會給你看記錄了
 
 
A5:關於被告知道自己被告的時間,
在玩家「玩家(??LV先含?)你的禮物在這裡」這篇文中,
發文日期是2010-12-25 ,
內文是2010-12-28就收到被告以得知自己被告的信件了,短短約三天
收到公文時間是2011-1-4,約十天不到兩週,
所以速度是看警方的效率嗎…?
Q:原則上是看該分局的忙碌程度與證據齊全度而定
快的話可能後天就跑公文出來,忙的話則要1~2周送去電信警察
電信警察調查後再把資料轉到警方那邊,警方再要求對方到案說明
整個流程跑完約需時1~2個月(沒辦法,案件實在很多)
 
 
A6:若交給警方自動以詐欺處理,那他收到的公文還有需要嗎?
公文只是要求遊戲公司調出歷程或電磁紀錄的吧。
Q:不是很清楚你所謂的""需要""是指什麼,請再詳述~~~
 
 
A7:「如果證據夠,警方會自動以詐欺處理,留意一下案件進度即可」
該不會是每天報到吧…
是怎麼的留意呢@@?
Q:兩週打一次電話電給承辦員警詢問進度即可,不要天天打去 = 口 ="""""
 
 
A8:若報案後被告馬上交還物品要求和解
連警方都還沒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直接到請局撤案就好了嗎?
Q:怕麻煩的話,直接撤告即可,而若你已經通知過對方期限
對方在期限前未交給你物品,是在你報案之後或者貼圖了才要給你
你又不怕麻煩的話就拒收物品吧,直接等紅包比較好
因為只是一次做筆錄的時間+路程,頂多3小時,可以拿約3萬
等於1萬/hr..............你不要說你不心動(≧∀≦)/
 
另外~""妨礙電腦使用""可以撤告,不會有後遺症
若是直接告""詐欺""則不能撤告,否則你會變成""謊報刑案""
 
 
A9:若報案-->警察通知被告,
若這時與被告和解,是提告者到警局撤案就好嗎?
若報案-->警察-->檢察官或是已經到了法院,
這時私下和解又是怎麼辦的呢?
Q:和解大概有三個時間點,以刑事案件做舉例,民事亦同
1.在警方偵查刑事案件時,雙方達成民事和解
2.刑事案件移送起訴中,雙方達成民事和解
3.刑事案件於法院開庭時表達意願,並達成民事和解
 
1-->2-->3是對""被告""有利的順序,例如1.在警方偵查刑事案件時就和解的話
法官較容易認同:被告於犯後已知錯且積極進行和解,態度良好之類的
而2則是已經到筆錄寫完送起訴階段了,效果就低一點
3就是最低了,因為起訴書已經寫好了...............
 
 
A10:整個不和解跑完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Q:大概3~4個月,
而你只需要做筆錄一次+開庭一次
其實並沒有很麻煩 \( ̄﹏ ̄)/
 
 
******************************2011-05-12*******************************
**************************更新,表弟的案件近況************************
******************************2011-05-19*******************************
 
首先回答提問~~Beat on the brat
請問一下我是4/2被騙,當天報警,承辦員警說他聽不懂,等他了解後再通知我,隔天4/3警方開立三連單,之後遊戲橘子的歷程也申請赴上+對話拍圖,請教一下如何像文章提到的找偵查案件的員警呢
------>打去分局詢問即可,案號請看報案三聯單號
 
在請教一下,警方調閱電磁紀錄相關"公文"。可以打給遊戲橘子客服詢問警方是否有發送給公司嗎?
------>基本上警方只要接受報案一定會發,大概要1~2周
問橘子喔.......他們公文應該跟山一樣多吧........問的出來嗎?
 
 
~~~~~~~~再來更新案情進度~~~~~~~~
 
今天(5/19)被告方面由他媽媽陪同從桃園到岡山派出所到案說明了,男性22歲
 
他們是下午一點作筆錄,原本我們約好下午三點要見面談談
 
結果對方很帥氣的給我爽約了\( ̄△ ̄)/
 
他媽媽不知道是聽誰說的(警察!?),一直以為會留下前科的樣子
 
所以一直重複說不想和解,感覺像是我在拐她和解一樣 ╮(︶︿︶)╭
 
我在想我是否該表達對政府不普及法治教育的不滿.........
 
刑事案件緩起訴制度都已經實施快滿10周年了
 
居然還會有人以為公訴罪就一定會有前科,我只能說沒讀書還蠻可怕的...........
 
或是他媽媽很恨他兒子,非要他留下詐欺前科不行(大誤)≧ω≦
 
以下簡述一下何謂:緩起訴,大家參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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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做出緩起訴處分前要考慮那些因素?
 
被告表示願意悔改,也願意參加社區服務,如果檢察官也同意,就可以對他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的期間由檢察官決定,如果定為一年,並命被告在此一年期間內,應去做一定時數的協助獨居老人打掃居家環境的工作,則在此一年期間內,被告不但應完成一定時數的社區勞務工作,且不得再犯罪,違反其任何一項,檢察官就可以撤銷他的緩起訴處分。如果履行勞務完畢且一年內都沒有再犯,就不用面對本罪的任何刑事制裁,也不會留下任何前科紀錄。
  • 檢察官須參酌被告的
    1. 犯罪情狀:
      • 犯罪動機、犯罪目的、犯罪時所受之刺激、犯罪手段。
    2. 犯人個人狀況:
      • 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平日之關係、犯罪後的態度。
    3. 對社會的影響:
      • 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及整體社會公眾的利益。
      • 在緩起訴制度下,犯錯的人有必需履行的義務,和不可逾越的限制。
原文來源:苗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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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上一個說明很不錯的
 
二、  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檢察官訊問),有幾種結果:
(1)   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2)   罪證明確,被告坦承犯罪,且被害人同意不追究→緩起訴處分。
(3)   被告承認犯行,但不適合緩起訴的情況,但案件不甚嚴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4)   被告否認犯行,檢察官認為罪證足夠→起訴。
 
原文來源:劉家榮律師『颺理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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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小罪只要有和解,不是緩刑就是緩起訴
 
而如果原告以證人身分幫被告求情,被告可說是緩起訴定了
 
說真的,跟他媽媽通電話時也知道他很關心他兒子會有前科的問題
 
但........好像對法律這方面一點常識都沒有的樣子
 
只是一直說會有前科......會有前科......會有前科......會有前科......*N
 
我都不知道要從何插嘴,而且還爽我約實在讓我有點不太舒服  (﹀﹏﹀#)
 
本來要幫他們調成和解+請願信讓他們緩起訴免前科,畢竟他才22歲.......
 
這麼年輕就背""詐欺""這種嚴重的前科,以後日子會很難過
 
但現在想想,既然他們不想和解,那就只好照他說的上法院解決
 
並且遞上對他有害的請願信,讓他不但有詐欺前科,還可能因此被判重一點......
 
等到哪天他媽媽知道原來可以免前科,大概會 囧rz*N 吧
 
 
補充說明:為何詐欺算是嚴重的前科,原因如下
 
1.銀行拒絕貸款
詐欺、背信、竊盜、侵佔,以上四種前科是一般銀行拒絕往來的固定班底
部份銀行會在加上洗錢搶奪,話雖然此,但依然有少數的銀行會放款給他們
不過都是抵押換現比很低、或是利率較高的貸款,基本上就是為了坑他而設計的專案
例如一般人拿市值一千萬土地抵押可貸款400~600萬,詐欺犯只能貸款200~250萬
利率更是動輒8~15%起跳,所以造成他們必須跟親人朋友借錢週轉..........
導致我們常會在新聞看到""XXX因帳務糾紛,被朋友綁票分屍等等的新聞""  ≧□≦
 
2.公職不予錄用
其實以前似乎是有前科就不能考公職了,現在好像是改成幾年內不得報考
詳細狀況有點忘了,因為從來也沒人問過我相關的問題 ≧▽≦
可能是因為那類型的犯罪者有能力考取公職的也不多吧.........
 
3.日後求職困難
這.........應該大家都知道,現在只要稍微有規模的公司面試都要繳付良民證
有前科的話大概連門都看不到...........至於一般公司的老闆看到""詐欺""前科
除非他心臟很大顆,不然我不認為他會錄用
 
4.女友家人觀感
例如本案被告為男性22歲,我不清楚他是否已婚與是否有女友
但如果他以後交了女友,他女友的家人知道他有""詐欺""前科的話
會支持他們交往嗎?   假設我是女方父親,我大概不能接受吧@@""""""
 
5.納入列管罪犯
只要有前科,警局那邊都必須列冊監管,沒案件的話警察一年會來巡一次
看看前科犯是否還住在那,轄內發生類似案件的話就會馬上約談
這就是我們常常聽到警察在講的""治安人口"",只要有案就優先懷疑到他們身上
另外以後他搬家的話還必須到當地警局報到,不然好像會被處罰鍰的樣子(忘了 囧)
 
 
另外~~或許有人會說騙子就該去關一關,然後加上前科標記
 
但說真的,雖然我是受原告委任,但我還滿希望他能和解免前科的
 
不要說我婦人之仁.........縱容犯罪之類的..........≧3≦
 
只是因為我覺得:人都該有第二次的機會
 
他今天才22歲,才22歲就得背前科過一輩子的話,大概會很痛苦吧
 
光是上述的那幾樣就夠慘了,更別說以後如果要合夥做生意......誰敢跟他!?
 
另外有不少背前科的,後來只能開""租牌""計程車或是作資源回收
 
雖也有少數靠做生意成功的,例如台南育樂街這邊有幾間店的老闆就是這樣
 
但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前科毀掉一生,沒娶沒嫁沒工作
 
雖然他們被判刑+前科是自作自受,但我總是高興不起來.............
 
 
再舉一個我認識的人(老周)所經手的案件:
 
去年有個念好大學的大3女學生,為了貼補家用批了一批皮包在網路上賣
 
她不是賣仿冒品,也不是賣侵權品,只是因為廠商跟她說""是真皮""
 
於是她放拍賣時也說是真皮,後來有買家懷疑送驗,知道是合成皮後報詐欺案
 
之後由於沒有能達成和解,又根據一罪一罰原則共被判了1年多,易科要60多萬
 
但她就是因為要貼補家用才去批皮包在網路上賣,怎可能付的起?
 
所以她只好去坐牢,那個好學校也因此把她退學了  你說她出獄後該怎麼辦!?
 
原本她只要唸完那好大學,找一份2萬5上下的工作應該不成問題..........
 
原本她已經跟男友交往1年,也因她入獄服刑男方家人反對而分手..........
 
原本她應該能順利畢業、順利有工作、說不定還順利結婚,但現在!?
 
 
而老周是受原告委託,即使他非常的不願意,但是還是得讓她被抓去關
 
老周有次吃飯時跟我說,要是他還沒結婚就幫她全繳罰金...............
 
而這份工作我個人是當作副業+功德在做,所以一般遇到和解就能免前科的
 
也是能勸和就勸和,畢竟沒人想要有前科,但今天遇到這種沒讀書的.........
 
跟他說左邊有洞要走右邊,但他卻自己要往左邊洞裡跳.......還真的沒辦法救他
 
要是他還是不讀書的話,只能照受委託的內容,讓法院給他留前科了  囧
 
 
******************************2011-05-19*******************************
***********************更新,回答問題*************************
******************************2011-05-23*******************************
 
edision (皮卡丘) 提問如下,我的回答部分為藍色
 
前陣子 我龍之谷帳號被盜了 大概損失了台幣八千元
我申請了 遊戲歷程(裡面有他轉移我道具的記錄和證明帳號是歸我所有)
想要對盜我帳號的人採取法律途徑,我去派出所報了案
那邊說 最近有公文說 不處理線上遊戲的糾紛
 
Q:那邊說 最近有公文說 不處理線上遊戲的糾紛!!!???
你請警方把公文拿出來,我保證他唬爛你
吃案會一定被處分,他還敢推託上頭發公文叫下面吃案......
下次去報案還是沒受理的話,跟他說請他再說一次理由
你要錄影錄音蒐證起來去投訴督察室,我看他敢不敢不受理XD
另外盜裝備先報""妨礙電腦使用"",侵占等之後再看狀況~~
 

並說要有對方犯刑法的證據 警察才受理
 
Q:那個警察一定很老很油條。法律上受害者可以"協助舉證",但非"必要舉證"
所以他又是在唬爛你........一樣跟他說你要錄影錄音起來
我看他敢不敢這樣說XD
 

我又問了遊戲公司
公司說 犯不犯的證據 應該由警察來查
 
Q:他說的是對的,遊戲公司不能幫你做偵查的動作
而且他們也不敢做這動作(默)...所以頂多只能幫你回覆裝備
 

有種被踢皮球的感覺
然後警局那邊就自己結案了
 
Q:沒有""受理報案"",何來""結案""呢,你被唬了啦  囧

我該怎麼查出那個人 並對他採取法律上的行動呢..
只有他的id 也沒辦法證明我們是不是串通的
Q:再去報案一次吧,記得帶有錄影錄音功能的手機
 
 
******************************2011-05-23*******************************
************************更新,案件移送與求償************************
******************************2011-06-14*******************************
如題,1月初報的案件在上週末移送了
 
目前估計是在7月初會開偵查庭,8月地方法院宣判(吧)  ˙3˙/
 
也由於對方沒有要進合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有準備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所以想問一下有沒有人被同一個人騙的,到時候可以連帶求償
(中途亂入條款 ≧▽≦)
 
附上騙人者帳號:秩序之龍,單影 與 孤單湖面映成雙  (兩帳號同一使用者)
 
並附上受騙者ID以示負責:秩序之龍,榮耀之星
 
 
所以如果你一樣也是被這個人騙,那看你要不要考慮報案,先報""妨礙電腦使用""
 
在看證據充不充分在改成""詐欺""或是""侵占""
 
由於我對本案件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我有十足的把握,甚至能讓大家一起求償
 
而依照網路詐欺共同求償的案例,每個人可拿到7千~1萬的賠償金
 
且也由於是一同求償,你並不需要親自出庭,就可以有錢領了XD
 
 
就算你沒有搭上這班順風車,我也會教你如何做接下來的訴訟
 
而文件部分我會去寫,你只需要簽名蓋章即可  = W =/
 
你之後的偵查庭時更可提出被告已被宣判有罪的案件,供檢察官與法官參考
 
這樣一來就會依照""常業詐欺""判賠更多,至少也會有個2~3萬左右 ⊙W⊙b
 
 
附錄說明,本案引用之法條
刑法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此處本章指第二九章:竊盜罪,也就是檢察官用來起訴盜帳者的法條)
 
刑法 339 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
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是詐欺)
 
刑法343條:刑法第323條及第324條之規定,於前六條之罪準用之(337~342)。
(因此包含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詐騙網路遊戲虛擬物品以詐騙動產論刑)

有疑問的請直接回文,我會找時間盡量解答的  (≧W≦)/
 
******************************2011-06-14*******************************
 
 
 
有問題請直接回文提問,不要寄信箱,我真的很少去看信箱 囧
 
個人不保證有問必答,但保證盡力解答
 
之前問過我的但還沒拿到回答的也請再發問一次,因為我實在忘了 囧
 
滾動滾動ZZ去~( ̄▽ ̄)~(_△_)~( ̄▽ ̄)~(_△_)~( ̄▽ ̄)~( _△_)~
 
 
 
 
另外~~廣告一下~~白玫瑰運動~有勞大家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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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運動""目的是使法官系統建立淘汰制度,使不適任法官退場
 
並促進受害人保護法更詳細的立法,以保護犯罪受害人的權益
 
與司法系統改革.......等等
 
個人認為我國在不司改,10~20年後一定會產生大暴動
 
這是由於當民意的累積長期遭到忽視時的必然結果(請參考台灣歷史上的所有事件)
 
所以~如果當白玫瑰舉行活動時~
 
你當天又有空時~你又期待社會有更多正義的話
 
請一起加入白玫瑰運動  (這不是廣告文這不是廣告文這不是廣告文@@"""")
 
版主請無視
 
 
~*~~*~~*~~*~~*~~*~~*~~*~~*~~*~~*~~*~~*~~*~~*~
~*~~*~~*~附錄01:貨幣與通膨概論~*~~*~~*~
~*~~*~~*~~*~~*~~*~~*~~*~~*~~*~~*~~*~~*~~*~~*~
 
現在,在龍之谷發生的G與龍點所造成的現象
 
其實有點類似經濟學中的""通貨膨脹論""  (≧∀≦)/
 
目前的趨勢是:G朝壁紙變化,原因解說如下
 
 
例如民國99年底,小民拿了年終獎金20萬元,剛好夠全家5口去日本玩
 
但看到路上銀行廣告某優惠定存利率5% ,他與家人商討後決定拿去定存
 
等明年多一點利息後再去日本玩的更盡興
 
民國100年底,小民高高興興的領出了21萬元跑去旅行社要買行程
 
但他發現全家5口去日本玩現在是需要22萬元,所以他還得貼一萬元
 
看出來問題在哪邊了嗎?
 
1.利息低於通貨膨脹率:
 
導致存款人的錢看起來是增加的,但事實上購買能力卻減少了
 
民國初年"月"利率曾高到50%,也就是你拿1萬去存一個月後可以拿1萬5
 
可是別太高興,一個月前一碗麵1萬元,但一個月後要5萬元...............
 
 
2.勞務結果稀薄化:這...................算是高等經濟學
 
我竟量用簡單方法解釋,應該至少能讓大家懂一些
 
大體上就是人們的""儲存的""勞務成果隨著時間自動變少
 
理論上:越早""儲存的""勞務成果會越有其價值,因為其完成的時間越早
 
也就是說理論上你存的錢存越久能買到的東西應該越多
 
但事實上,牽涉到了""勞務結果稀薄化""
 
例如有4人:A老闆,A員工,B老闆,B員工,其中AB員工為一家庭
 
A老闆以5萬元僱用A員工,A員工的生產總值為7萬元
 
B老闆以6萬元僱用B員工,B員工的生產總值為9萬元
 
故本月AB員工家庭的""實際勞動成果""為16萬元的""產品""
 
但他們只得到能買到11萬元產品的""紙幣""
 
假設一個社會只有AB兩工廠,共一萬個這樣的員工家庭,通貨膨脹率0%
 
則每個月社會上共產生價值16億的產品,發出11億的""紙幣""給員工
 
所以便增加5億元""員工花光所有錢還是買不起""的產品
 
而這5億元產品的實際消費者,則是A老闆與B老闆手上的紙幣
 
 
再假設所有AB家庭本月都省吃儉用了1萬元想等下個月在花
 
而到了下個月該月社會上產生的商品總值依然是16億
 
發出的紙幣依然是16億,但上個月所有員工家庭存了一萬元想等本月在花
 
所以本月市場就變成""有17億的紙幣,但只有16億的商品""
 
所以商品價格便會提高,也就造成""自然通貨膨脹"" (註一)
 
造成了社會確時是越來越進步,高樓華宅一間一間的蓋,工產生產力也提高
 
但多數人則會感覺:""好像越來越買不起東西""的道理
 
因為每個月所存的""紙幣"",能換到的商品又比上個月少了一點.........
 
註一:通貨膨脹大致分為以下幾項
自然通貨膨脹:如上所例,可預期且自然產生
商業通貨膨脹:常見於受財團操控的小國,或是政局不穩的地區
金融通貨膨脹:常見於某國家開始大量狂印紙幣時.............
資源通貨膨脹:聯合減產、哄抬價格等等或造成
惡性通貨膨脹:範圍很廣,我覺得龍之谷的G算是其中一種吧 @@""
 
註二:法律課開完來開經濟課  ≧ω≦/
有人聽懂我在寫些什麼的話留言或回文說一下
因為我實在沒把握我講的夠簡單明瞭  囧rz
所以一樣那句話:渡一人有渡一人份的功德~~~⊙▽⊙/  
 
 
另外,有提供免費線上法律諮詢的服務喔XD,詳情請看第5頁最後面
 
 
 
好久沒更新~~來更新一下   = W =
 
統計一下從本文貼出來到現在所收到的信件+有協助的案件數總計
 
求助來信數:約有150封以上
 
有報案人數總計:47人
進度
警方調查中:3件
已和解撤告:31件
未和函送中:6件
法院已宣判:7件
 
上面的案件數是有來找我幫忙,我也有交他們幫他們寫文件與去談和解的
 
有些版友似乎是自己送件,那種我就沒列入統計了~~~@@"""
 
 
另外我要說明一下,板友寄信問我問題,或者SK線上回答
 
基本上除非你問題太多,否則這都是免費的
 
但是幫寫文件與去談和解則不是免費的 = 口 =
 
因為幫寫文件需要時間作修改,跟受害者一起談和解則必需要車馬費
 
所以每件和解案會依照路程的遠近,酌收你和解金額的二成以下作為車馬費
 
我並不會先收款,會等到簽和解當天受害者有確實拿到錢時我才會收
 
如果沒有完成和解上法院,那就是等法院判賠對方賠了我才收   (っ・ω・)っ
 
而如果你的案件失敗或是罪證不足而未起訴,則不會跟你收任何錢
 
你說我有沒有遇過有人談好後支開我不付款的.........當然有啦≧д≦
 
但......我個人是認為這樣算是對版友最有利的條件了@@"""
 
畢竟有獲得賠償時,我這個協助者領車馬費也才能心安理得≧ω≦/
 
因為如果找代書幫寫張書狀+改幾次,大概就是2~3張小朋友不等@@
 
而要是找代書跟你去談和解+寫書狀,那你拿3萬賠償可能得花至少1萬掉 = =
 
而且他們是不管你是否有拿到賠償,都必須支付的,不然會換成你被告  = 口 =
 
所以我絕對沒有再替自己廣告XXXXXXXD
 
我只是覺得找我可能會對版友來說比較省錢,外加我喜歡看騙子的囧臉  ⊙▽⊙/
 
所以如果哪天你遇到詐騙,歡迎寄信來找我談談
 
如果到時有需要的話在跟你去談和解,條件當然會比單純在調解會談的對你有利
 
預祝大家..............多多被騙  XXXXXXXXXXXXXXXXXXXD
 
不然暑假就沒有度假基金了~( ̄▽ ̄)~(_△_)~( ̄▽ ̄)~(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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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