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生病 整整十年沒繳 總共好像8萬多 現在還欠7萬多元
國民年金是在懲罰失業? 就家父母來講 繳勞保就是根本把錢給政府 勞保等到他們老時就破產了 然後他們已經65歲了 最後是最後幾年繳的國民年金一個月領4000多元 同輩的人再怎麼樣 有繳勞保一個月可領12000-18000元 做弊點的可以領個2萬初頭 如果夫妻兩人都可以領到1.5萬好了 至少老了生活費也有3萬元
三大年金是其中兩大年金就是國民年金跟勞保年金 (勞退又是另一種 6%那種)
兩種年資是可以相通的 滿15年以上可以月領 因為我勞保年資很低 所以那10年的國保就很重要
國保年限只要超過10年不繳 就直接視同放棄 你可以不繳 真的可以不繳 只是失去一些年資而已 國保一開始的立意就是讓人在失業期間還能保有"年資"的機會 其實不繳就跟以前一樣 沒工作 沒年資
我算一算我把10年期8萬多元繳完 一個月可以多領2000多元而已 嗯...不過 這樣一年就可以多領3萬左右 多活個3年就回本了 所以我還是希望保有年資 (等30年後2000多元已經買不到什麼東西了? 年金是會隨著物價指數調整 一般每4-5年會調漲一次)
我的作法是 打電話去國保局 叫他們一樣以每兩個月一張或三個月一張的方式列印出來 然後我想到一次繳個2000多元(當然得在10年期限內) 利息最多只能計10% 反正十年都快過了 早過了最高利息 每次繳完後會寄利息費用過來
不過 最早年份已經超過一年期了吧 還有如果沒有工作少於6個月 其實也不用繳 那個幾乎無法替勞保年金增加金額 當然加入公會勞保比較划算 基本計薪比較高 但要繳的費用也比較高
一般公會最低薪資計算 三個月也是要繳 會費600 勞保4300元 兩者加起來約要5000元
不要以為自己永遠不會老 時間其實過的很快的 一開始還覺得自己是剛出社會的青年 結果姪子們已經出社會了 另外台灣貨幣是獨立的 我們沒有破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