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41
GP 440

【閒聊】請總管處理一下連續發文兩篇以上灌水問題!

樓主 陌生人 rh42144214
GP0 BP-

作者標示-非商業性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forum.gamer.com.tw/C.php

該串連續發文問題嚴重

經反應板務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未獲重視

請總管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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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18
GP 35
2 樓 天天上天天 hugn20012
GP0 BP-
請於跟該版主 該版務群  溝通   沒回應  於7日再逕行檢舉


我剛看了一下  好像沒有你所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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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41
GP 440
3 樓 陌生人 rh42144214
GP0 BP-

作者標示-非商業性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 引述《hugn20012 (天天上天天)》之銘言:
> 請於跟該版主 該版務群  溝通   沒回應  於7日再逕行檢舉 
> 我剛看了一下  好像沒有你所說的情形!!! 


44樓到48樓皆為同一位

不構成連續發文?

我再提出一次檢舉連續發文證據!

forum.gamer.com.tw/C.php

第28 29樓為同一位 檢舉第29樓理由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第37 38樓為同一位 檢舉第38樓理由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第42 43樓為同一位 檢舉第43樓理由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第44 45 46 47 58樓為同一位 檢舉第45 46 47 48樓理由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第57 58樓為同一位 檢舉第58樓理由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第67 68樓為同一位 檢舉第68樓理由 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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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42
GP 2k
4 樓 夏日薔薇 janeyang
GP0 BP-
巴哈並無禁止連續發文這條規定
剛看了一下該板板規
似乎也沒這條規定
所以您的反應
這邊及該板應該都不會被受理
而且您也po錯地方了
有板職的板應該是要到該板反應該板問題才對~_~

但如果您認為連續發文有洗板灌水嫌疑
不妨可以跟該板板務討論加上這條規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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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41
GP 440
5 樓 陌生人 rh42144214
GP0 BP-

作者標示-非商業性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 引述《janeyang (夏日薔薇)》之銘言:
> 巴哈並無禁止連續發文這條規定 
> 剛看了一下該板板規 
> 似乎也沒這條規定 
> 所以您的反應 
> 這邊及該板應該都不會被受理 
> 而且您也po錯地方了 
> 有板職的板應該是要到該板反應該板問題才對~_~ 
> 但如果您認為連續發文有洗板灌水嫌疑 
> 不妨可以跟該板板務討論加上這條規定的必要性 
 

我記得很多人都在這裡找總管反應囧

各板板規基本上都沒這條

可是我提出檢舉 理由是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他板板務都會刪除

而這次我是就站規洗板這條 把連續發文引申有灌水問題

畢竟編輯文章一次可以回覆好幾位 不會讓人有覺得灌水問題

而且發言也會獲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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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45
GP 6k
6 樓 冰顏 windicecry
GP0 BP-
※ 引述《rh42144214 (陌生人)》之銘言:
> 我記得很多人都在這裡找總管反應囧 
> 各板板規基本上都沒這條 
> 可是我提出檢舉 理由是請多利用文章編輯功能 他板板務都會刪除 
> 而這次我是就站規洗板這條 把連續發文引申有灌水問題 
> 畢竟編輯文章一次可以回覆好幾位 不會讓人有覺得灌水問題 
> 而且發言也會獲得控制 

由於該板面已有板務群管理
建議您可以直接向該板板務群反應

在站規連續洗板的部份
原則上以張貼相同或類似之文章達四板以上
或是於二十四小時內,連續發表相同或類似性質之文章

如該位板友所發表的文章不屬於上述部份
則不會構成洗板的疑慮

除非板規部份,有針對此一行為再做約束
否則您可以向該板板務群提出您對於此一行為的看法與建議:)



                   冰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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