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49
GP 10k

【問題】想請問一下 關於站規29的問題

樓主 金剛 kkllk741000
GP0 BP-
請問一下關於站規29 現金交易的問題

第29條 違反以下交易規定者,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
一、禁止於站上從事虛擬寶物現金交易。
二、除交易板或經站務人員同意外,一般看板禁止進行現金交易。


之前開了個遊戲相關的公會
最近開始有很多關於帳號交換的貼文
甚至開始出現關於要談到錢的交易
我就設了會規  要大家別公開談價錢  找到人之後 去私信談
但這樣多少還是灰色地帶遊走的感覺
所以想跟站務確認以下幾個問題
如果貼文只是說 ''可談價 詳細私信''  這樣會觸犯站規嗎?
如果有人在公會交易 被檢舉了 那公會本身會跟著被解散嗎?
(之前聽說過 有公會貼色情圖片結果整個公會被封的事情)
我想確認過後  重新制定更清楚明瞭的會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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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