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關於站規29 現金交易的問題
第29條 違反以下交易規定者,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
一、禁止於站上從事虛擬寶物現金交易。
二、除交易板或經站務人員同意外,一般看板禁止進行現金交易。
之前開了個遊戲相關的公會
最近開始有很多關於帳號交換的貼文
一、禁止於站上從事虛擬寶物現金交易。
二、除交易板或經站務人員同意外,一般看板禁止進行現金交易。
之前開了個遊戲相關的公會
最近開始有很多關於帳號交換的貼文
甚至開始出現關於要談到錢的交易
我就設了會規 要大家別公開談價錢 找到人之後 去私信談
但這樣多少還是灰色地帶遊走的感覺
但這樣多少還是灰色地帶遊走的感覺
所以想跟站務確認以下幾個問題
如果貼文只是說 ''可談價 詳細私信'' 這樣會觸犯站規嗎?
如果有人在公會交易 被檢舉了 那公會本身會跟著被解散嗎?
(之前聽說過 有公會貼色情圖片結果整個公會被封的事情)
我想確認過後 重新制定更清楚明瞭的會規
如果有人在公會交易 被檢舉了 那公會本身會跟著被解散嗎?
(之前聽說過 有公會貼色情圖片結果整個公會被封的事情)
我想確認過後 重新制定更清楚明瞭的會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