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獲贈6輛搬運車 無法上路
〔記者方志賢、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鳳邑雙慈殿捐贈6輛「多功能搬運車」給市府消防局,並配置到6個消防分隊使用,未料這6輛搬運車卻礙於法令限制,無法合法上路救災,對此消防局強調,搬運車重在功能性而不是在道路行駛,很多救災工具需靠車輛運到現場,災害現場若是崎嶇狹小道路,搬運車就可克服地形障礙協助救災。
鳳邑雙慈殿斥資80多萬元購買6輛「多功能搬運車」,今年8月8日致贈高市消防局做為搬運設備,並經請示神明後,以擲筊方式分配到旗山、大樹、中華、新興、瑞隆及美濃6個消防分隊。
農業機具 不能用於消防救災
但這6輛搬運車屬農業機具,須向區公所申請號牌和使用證照才能上路。部分消防分隊向區公所提出申請,區公所請示農糧署獲得回覆,農業機械使用於消防救災,不符合規定,目前仍有4輛搬運車閒置,無法上路救災。
農業局指出,其中旗山、美濃消防分隊向轄區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掛牌上路,昨已主動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