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哈姆特大總管 流星雲,注意~站方協助兒少法個資保護宣導。最近在場外甚囂塵上的 TSJ 事件,引起了場外眾的關注~在這個敏感的時刻,巴哈有義務轉達政府宣導法律解釋的公文,以下是「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轉達兒少法 69 條的解釋公文:懶人包:兒少法在未成年時所涉及的個資具約束力,不因成年而消失。--巴哈姆特仍會以有無檢舉來處理 TSJ 的個資照片,希望巴友注意,不要因為一時不慎誤觸法律,可以互相提醒哈啦板上下樓層,一起審慎面對。
跑去看法規還是看不太懂,上面都沒有註明年齡或是未成年保護失效相關資訊只有說明禁止透露未成年犯罪者的相關資訊,意思是只要那個人未成年犯罪,那麼網路、報章雜誌或是媒體之類的領域永遠不能揭露相關資訊ㄇ?我法盲,有沒有讀法律的能解釋一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