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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濺血事件,台北地院日前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國賠前立委周倪安等人共111萬餘元,中華民國退休警察協會今天集結台北地院抗議,隨後並轉往行政院,位於風暴核心的台市長柯文哲態度一變再變,上訴?不上訴?一直搖擺不定,究竟在算計什麼?
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案宣判,北市警局須賠償逾百萬元,判決出爐後,基層員警莫不希望台北市警局上訴,以爭回警察的執法尊嚴及士氣,日前台北市議員汪志冰為了要求台北市警局上訴,還在質詢中怒嗆柯文哲可能不會上訴,並要和柯對賭500份雞排,以表達捍衛警察執法權的立場,柯文哲立刻笑著回汪志冰說「你會輸,上訴有什麼困難?」。
柯文哲言猶在耳,但今天退警真的走上街頭,柯文哲態度卻出現微妙變化,他改口稱基本上如果保證沒有警察被追殺,他個人比較傾向不上訴,他一直想說要讓歷史事件早日結束,但他又擔心,若不上訴,警察局怕這會變成判例,這個案子有政治面、有法律面,最後還是會再討論;柯市長這番彎來繞去的說法,似乎把先前信誓旦旦力挺警方的談話拋諸腦後。
柯文哲的話讓人聽不懂,最主要的意思是如果能保證太陽花第一線執法的警察不會被「追殺」,他就不上訴,但又擔心這個案子成判例,其實是充滿矛盾,只要稍加分析,不難點破,柯文哲的用意只是想要兩面要討好而已,擔心執法的警察被追殺根本是託詞。
太陽花國賠案,合議庭降低原告的舉證責任,從另一角度來看,即始國賠賠定了,台北市警察局要事後追究執勤員警有無故意或過失,根本無從查起,柯文哲說要保證沒有警察被「追殺」,只是口惠而已,並無實質意義。
更何況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員警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換句話說,應負賠償責任者是政府機關,而不是員警,市警局在法庭不也是主張員警都是依法執法嗎,何來回頭向員警求償之理?
這就是柯文哲話術高明的地方,藉著體恤執法員警的說詞,實質想挾帶自己不願上訴國賠案的投機心態,他說想說要讓歷史事件早日結束,卻又害怕被說他犧牲警察執法尊嚴及士氣為代價,只好說這個案子有政治面、有法律面, 還要再討論,其實法律面一直沒有問題啊。
柯文哲沒有考慮到的是,在太陽花陳抗中有200多名警察受傷,蔡政府一上台就對暴力分子撤告,但太陽花等人不對警察撤告,還要國賠,居然還獲判勝訴,如果這麼清楚的前提,柯市長都還如此周折,只能說柯市長兼了民眾黨主席,為了明年的立委選票,也未免太政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