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有人問,是否與被最初的禁言為同一案件,特此提供一下,於12月12日收到的訊息如下圖。
![]()
但是我最初收到的禁言通知為12月6日,禁言七天,那我是怎麼在12月12日對其它玩家進行辱罵的呢?
而且二個的禁言理由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是不同案件。
之前從沒提過這問題,是因為必竟是自己的事,也有可能在言語間,不知不覺引起別人的不爽,莫名被舉報,所以只是單純申請申訴,是因為希望得到被禁言的原因,看能不能以後避免同樣的問題發生,可是看這申請單的回覆,暴雪也是草草了事,有點無奈,就沒再多做動作,靜靜的等待暴雪的處罰結束。
可是,莫名又於12月12日又收到系統訊息,才會來談這件事,呀我12月6日就被禁言七天了,我是怎麼在 12月6日 到 12月12日 之間又對其它玩家進行辱罵?
感覺一頭霧水,也感到莫名奇妙....
另,我覺得,這案件,就算我今天跑法院,申請,最後,有機會解除暴雪的處罰,但問題依然沒解決。
因為這個檢舉制度,有問題,也許在暴雪的公開遊戲規定上,於法合理,但是,它的做法不合理,如果不能理解不合理在哪裡的話,請看以下情境劇。
================偶速情境劇的分隔線(HI~~分隔線揮手)================
某天,阿水,騎著心愛的烈焰機車,在路上,開心的兜風中,這時,遠方,路口,看到一位警察伯伯在招手。
警察伯伯:「來來~~哩來,就是
那個騎著超拉風噴火機車的人,就是你,來來來~」
阿水:「????怎麼了」
警察伯伯:「來,這張給你,你違反交通規則,所以開罰,這漲拿去郵局繳,二萬」
阿水:「!!!!」
阿水:「二萬?我違反了什麼規定?」
警察伯伯:「就交通規定呀!」
阿水:「可是罰單上沒寫違反了什麼」
警察伯伯:「就交通規定呀~不服自己去監理所申請,單已開,不收回。」
阿水帶著不爽的心情,邊怒視警察伯伯,邊不爽的騎著心愛的烈焰機車,去了監理站,去申請,之後,監理站回覆了...
監理站:「我們有收到您的申訴,很抱歉你交通違規的情形,確定有違規的部份才會行進罰款的。
我無法撤銷您這次的違規申請,真遺憾。
這次的罰款為新台幣二萬元,請於期限前,前往郵局繳納。」
阿水:「我什麼行為違反了交通法規」
監理站:「就違反了交通法規」
阿水:「$%@^$#%^&$%&^^@$%%^(一連串語焉不詳的奇怪發音)」
================偶速情境劇的分隔線(HI~~分隔線揮手)================
所以,人民違反交通規則,罰單上,須註明違規的項目與原因,目的不是裁罰,而是希望引以為戒,不再犯,降低事故。
但是暴雪的這種處罰方式則不一樣,只說明了你違反了遊戲規定,可是不告訴你做了什麼規定。
這樣的處理方式,由於受罰方,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違反了遊戲規定,就有可能再度做出類似的行為,一罰再罰,直到被鎖帳號,這就是最大的不合理。
所以說,就算這件案件,搞到法庭上,最終能讓暴雪撤銷處罰,也改變不了這個檢舉制度本身的不合理。
也許,要改變這不合理,也只有微軟有可能了(現在微軟是暴雪的大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