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請板務將此篇收至精華(因為已經被巴哈系統吃掉,目前只剩google頁庫存檔【心得】複合屬性術能簡介(EP3 2015/8/8)網址: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gKKhLIAlrz8J:forum.gamer.com.tw/C.php%3Fbsn%3D00197%26snA%3D20303+&cd=1&hl=zh-TW&ct=clnk&gl=tw希望能入精華增加搜尋的便利性
關於個人在RE:【閒聊】大家來分享自己的角色外型吧!第1749樓的回覆以下的留言提到該留言中指出個人抄襲模仿對方的角色,然後製作進版圖可否請版主釋義,此舉有無不妥,或是增訂一條版規防止以後類似無理取鬧或是不能模仿對方的行為再犯以哈拉版交流為主的前提下,如果願意在哈拉版發/回文,則須理應了解這是公共的平台,分享討論為主,貼回覆上來則是供玩家參考用更何況這只是圖片,實際內容還是自己手動捏,個人還不只參考對方而已,還有其他網站的分享文說得好像個人沒有創造力,著實難過想對方當初也是參考別人的範本,難道經過對方同意?況且製做出進版圖,又無薪水,純自發性的行為,毫無利益可言我想玩遊戲OLG也有快十年第一次遇到這人物造型的問題也是有些困擾,不解疑惑希望版主能夠明訂一條規則,以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不愉快,感謝版主!P.S. 關於進版圖的部分,如有裁示出來,個人再貼出/不再貼出,目前已先刪除
※ 引述《z124029890 (Suzuha.Cr)》之銘言> 關於個人在 > RE:【閒聊】大家來分享自己的角色外型吧! > 第1749樓的回覆 > 以下的留言提到 > 在新視窗開啟圖片 > 該留言中指出個人抄襲模仿對方的角色,然後製作進版圖 > 可否請版主釋義,此舉有無不妥,或是增訂一條版規 > 防止以後類似無理取鬧或是不能模仿對方的行為再犯 > 以哈拉版交流為主的前提下,如果願意在哈拉版發/回文, > 則須理應了解這是公共的平台,分享討論為主,貼回覆上來則是供玩家參考用 說是抄襲板務不是很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說法?這遊戲的角色造型都是用公開參數下去調整的意即同一個造型只要參數設定相符人人都可捏這和シンボルアート一樣是沒有著作權問題的不然那些捏NPC複製人的玩家都要被SEGA告了吧> 更何況這只是圖片,實際內容還是自己手動捏, > 個人還不只參考對方而已,還有其他網站的分享文 > 說得好像個人沒有創造力,著實難過 > 想對方當初也是參考別人的範本,難道經過對方同意? > 況且製做出進版圖,又無薪水,純自發性的行為,毫無利益可言 > 我想玩遊戲OLG也有快十年 > 第一次遇到這人物造型的問題也是有些困擾,不解疑惑 > 希望版主能夠明訂一條規則,以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不愉快,感謝版主! > P.S. 關於進版圖的部分,如有裁示出來,個人再貼出/不再貼出,目前已先刪除 進板圖部分個人並沒有做出太大的限制只要滿足基本的美觀條件不違反板規站規以及進板圖格式限制原則上不會去排斥任何投稿(但是會不會實際套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當然如果大家認為進板圖不應該用作曬角色的管道希望未來不要再出現以玩家角色為主題的進板圖這也是可以再討論的有相關意見歡迎繼續提出討論謝謝
請問板務可否將此兩篇文章收至精華,怕之後被系統洗掉...也為之後想查閱的新朋友留個目錄【心得】一分鐘學會打防衛戰-終焉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0197&snA=20948&tnum=2【其他】photoshopCS6簡易修圖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0197&snA=20822&tnum=1先在這裡謝過板務!
想申請兩篇文章加入精華,有一篇已經被洗掉的文章還可以嗎?【心得】箭無虛發 一擊必殺 弓Br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00197&sn=99489【心得】Su/Br,Fi 探索BOSS & 獨極訓練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0197&snA=21169&tnum=1謝謝版務
版務們您早想申請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00197&snA=22117&tnum=6 該篇篇名為 "給新手的小小分享"(圖多慎入) 及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00197&sn=98653該篇篇名為 "FO的小分享(新手向) 能夠進入精華區提供新進日後查照使用,在此斗膽請版務審核該文章資格, 不管能否通過都謝謝版務的辛勞。
希望版務能將此兩篇收入精華【心得】新手知識資料集─HR職業技能樹簡介(2017/09/09)這篇已經變成google頁庫存檔https://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Axiz92hO3LgJ:https://forum.gamer.com.tw/C.php%3Fbsn%3D197%26snA%3D22964+&cd=1&hl=zh-TW&ct=clnk&gl=tw&client=firefox-b【心得】英雄專用PA簡介(EP5 2017/09/09)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197&snA=22965&tnum=6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197&sn=109685&subbsn=8&bPage=0對於版務的判決抱有疑問我只是詢問有關於公會常駐人數情況如果要進公會連常駐人數也不能提出質問,被視作踢館是否有欠公平再者我的留言也是針對人數問題然而對方並沒有回答確實人數只是單方面被認為是搗亂我承認被他們針對後,在另一樓中留言"笑死"二字的發言並不恰當但作為一個公會對於欲求入團人士提出疑問是否應該理性去解答呢?而且如果他們公會並不是文中所提及真的有100人是否算內容失實的文章有誇大之嫌?版方容許誇大內容的文章存在,不處理?
※ 引述《mirano428 (M.I. )》之銘言>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197&sn=109685&subbsn=8&bPage=0 > 對於版務的判決抱有疑問 > 我只是詢問有關於公會常駐人數情況 > 如果要進公會連常駐人數也不能提出質問,被視作踢館是否有欠公平 請看您自己在該篇的回文左一句誇大宣傳右一句誤導別人您還想說自己單純只是詢問而已?至少在板務方看來已經是充滿成見的指控性發言不像是真正在問問題包含兩個月前板務處理掉的文章在內該公會串有爭議發生之時都有您的身影就算被認為您與該公會之間有私人恩怨也沒什麼好奇怪的吧> 再者我的留言也是針對人數問題 > 然而對方並沒有回答確實人數 > 只是單方面被認為是搗亂 > 我承認被他們針對後,在另一樓中留言"笑死"二字的發言並不恰當 > 但作為一個公會對於欲求入團人士提出疑問是否應該理性去解答呢? > 而且如果他們公會並不是文中所提及真的有100人 > 是否算內容失實的文章有誇大之嫌? > 版方容許誇大內容的文章存在,不處理? 請記住那裡是公會招生串是讓人宣傳自己的公會以及讓沒有公會的人找歸宿不是對公會指指點點的地方公會子板的置頂也講得很清楚對別人有意見請自行在遊戲內反映或是用站內信管道商談直接在公會串踢館就視為惡意離題為了維護公會的權益板務會對踢館者從重量刑想發問不是不行請挑對詢問的場所管道真的想要別人理性解答就別用這種公審方式的問法別人沒有義務讓您公審哈拉板也不會容許此類公審的行為這不是您一個人的園地請做到最基本的禮儀這樣別人才有可能以禮相待謝謝至於該公會是否有誇大宣傳一事此事涉及遊戲內事務不在板務的管束範圍之內即便退一百步來說他們那100人是不是真的都是活人也和您一點關係都沒有?以上希望能回答到您的疑問